市民進網吧先登記 廣東將制定網路管理細則  

    文化部前天發佈了《關於加強網路文化市場管理的通知》,並從5月10日開始,在全國開展“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大規模清理整頓工作。

    實行文化經營許可證制度

    通知要求:各地文化主管部門要對利用網際網路經營藝術品、音像製品、網路遊戲、演出活動的單位實行文化經營許可證制度,要對現有的“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進行徹底清查,重新審核登記。

    證照齊全、經審核符合規定條件的,可換發《文化經營許可證》。對證照齊全,經審核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或證照不全的,限期停業整頓,經整頓仍然不能達到規定條件的,一律關閉。對無證經營的,提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一律取締。

    未成年人入網吧要由監護人陪伴

    通知要求: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的每一場所的電腦設備總數不得少於60臺,且每台佔地面積不得少於2平方米,其他地區每一場所的電腦設備總數不得少於30臺,且每台佔地面積不得少於2平方米。

    通知規定:不得在中小學校周邊直線距離200米內開設“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不得設立集中經營場所或集中經營街區。必須實行消費者入場登記制度和場地巡查制度。允許未成年人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寒暑假每日8時—20時進入“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但線上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進入,必須由其監護人陪伴。“網吧”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不得容留未成年人夜間上網。凡違反規定的,由文化行政部門吊銷該場所的《文化經營許可證》。

    廣東將儘快制定細則

    據廣東省文化廳有關人士介紹,在沒有新的規定出臺之前,廣東省內的網路管理,是按照原有的由資訊産業部、公安部、文化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的辦法進行管理。這位人士説,文化部11日發佈的《關於加強網路文化市場管理的通知》,原則上是符合上述四部門聯合發佈的《辦法》精神的,他們將對照這個通知精神,根據廣東省的實際情況,儘快與有關部門溝通,制定貫徹細則。

    根據上述四部門聯合通知的《辦法》規定,廣東省電信管理機構負責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許可審批和服務品質監督;公安部門負責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所安全審核和對違反網路安全管理規定行為的查處;文化部門負責對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中含有色情、賭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健康電腦遊戲的查處;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核發網際網路上服務營業場所的營業執照和對無照經營、超範圍經營等違法行為的查處。

    省文化廳的這位人士説,按照這個辦法,只有涉及色情、暴力等不健康電腦遊戲的內容,他們才有權予以查處。這位人士還透露,據説網路管理的權力將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門統一行使,但他説還沒有收到相關文件,“只是聽説而已”。

    記者巡城發現:中小學生上網不設防

    小學生模樣的“網客”在一家網吧里正玩得熱火朝天。

    昨天下午,記者在廣州市的多處“網吧”經營點走訪發現,文化部新發的這一通知,對“網吧”的經營者和顧客似乎毫無影響。

    記者首先來到農林下路廣發銀行大廈一樓的“迪”音樂網吧。對於文化部的有關新規定,值班的小姐稱“一點都不知道”。她説,他們網吧是遵守關於未成年人上網的規定的,學生來都要先看其身份證。記者在網吧的入口處看到一張《標示》稱:“凡十八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開放時間僅限于國家法定節假日每日8時-21時。”比新規定的“8時-20時”寬鬆了1個小時。

    在棠德東二街13號的“怡”網吧,4名小學生模樣的“網客”在座無虛席的小房間里正玩得熱火朝天。記者還聽到老闆正著急地給電工打電話:“你什麼時候來改線路啊,到了週末我這裡的學生客多得要命,居民用電的電線快承受不了啦!”老闆説,網吧的裏間正在裝修,準備將現在的17臺電腦加到50臺的規模。老闆還告訴記者,中小學生來這裡上網都不需要什麼身份證,也不用大人陪著來,“很方便的”。記者看了一下登記表,17號位置那位穿著校服的小學生的開玩時間寫著“1315”,而當時的時間已是16時32分,但這個小客人絲毫沒有走的意思。

    在附近的另外幾家網吧裏,每家都可看到中小學生模樣的顧客,少則四五人,多則七八人,有的地方因為電腦供不應求,更是兩三個人圍在同一台電腦前一起玩。這些網吧與上述的“怡”網吧都沒有任何關於限制未成年人上網的告示,而不少小顧客的上網時間都已遠遠超過了3個小時。

    南方網 2-002-05-14

    

    


佛山查處一起上網侮辱他人案件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