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職務收受賄賂 江蘇省體改委原副主任被起訴  

    因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賄賂,江蘇省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原副主任李士傑(副廳級)近日由南京市檢察院提起公訴。

    經檢察機關初步查明,在1993年5月至2000年5月的7年間,李士傑利用擔任江蘇省體制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分管股份制改革工作的職務便利,在企業股份制改革過程中,一方面為其分管企業謀取利益,另一方面自己多次收受、索取財物共計人民幣20多萬元。

    揚子晚報 2002-04-16(崔潔 肖水金 王曉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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