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地稅發票“變臉” 7大類54種新版發票啟用  

    和廣州市民經常打交道的地稅發票換版啦!記者昨日從廣州市地稅局獲悉:從2002年4月1日起,地稅發票全面實行換版。此次啟用的新自動發票共有7大類54種,新版發票均在原有的發票防偽措施基礎上增加了全省統一的發票編碼以提高防偽能力。

    手寫式改為裁剪式

    此次新版發票與以往發票相比,主要有以下不同:針對以往發票使用時出現的“大頭小尾”的不法行為,廣州市地方稅務局更改了部分發票的名稱,並將發票格式由手寫式改為裁剪式。新採用“裁剪式”

    格式的發票有:《建築業發票》、《租賃業發票》、《廣告業發票》、《不動産銷售(轉讓)發票》、《車輛存放保管、洗車及配套服務定額發票》。

    增加部分發票種類

    根據稅收徵管工作的需要,市地稅局還增加部分發票種類。此次增加的發票有:《換取不合法憑證證明單》、《搬運裝卸發票》、《拍賣業發票》、《旅遊業發票》、《租賃業發票》、《服務業限額發票》、《典當業發票》、《文化體育業發票》和《教育專用發票》。

     舊版發票續用至6月

    對於新版發票的使用,市地稅局表示如申請購領發票的票種名稱屬更名,使用範圍未變的,可不用重新辦理申請,如購領新增加的票種,需按第一次領購發票手續辦理。舊版發票可使用到2002年6月30日,過期無效。逾期未使用的空白舊版發票,業戶應在2002年7月15日前向主管徵收管理分局申請核銷。

    南方網 2002-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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