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白血病患者姜建於(中)與丈夫朱春平、女兒朱昕穎在一起交談。
7月13日,白血病患者姜建於(右)和她的丈夫朱春平一起了解遺體捐獻的程式。
白血病人拒絕接受捐款放棄治療捐獻遺體
2006年5月,32歲的江蘇丹陽市農村婦女姜建於被醫院確診患有急性白血病。姜建於家境貧困,為治病背上了8萬元的債務,治病期間她曾收到丈夫單位職工近2萬元的捐款。7月12日,姜建於因病情嚴重放棄了治療。為回報社會,她提出捐獻遺體,但因長時間化療,其他器官不符合他人使用條件,她決定捐獻出唯一可用的眼角膜,給需要的人帶去光明,身體其他部位供醫學研究用。目前,姜建於已與當地紅十字會取得聯繫,並填寫了志願捐獻遺體的申請登記表。新華社記者孫參攝
“趕快取走我的眼角膜,我的身體越來越弱了,我不能無意義地離開,我想早點把眼角膜捐獻出來,希望你們能幫我實現這個願望……”昨天上午,丹陽女青年姜建於在生命彌留之際,焦急地給丹陽紅十字會打去電話。
日前,丹陽白血病患者姜建於為報答社會上為她捐款治病的好心人,毅然決定將自己的遺體捐獻出來,供醫學研究。但醫生卻告訴她,由於長時間化療,她的其他器官可能達不到捐獻條件,只有眼角膜可用。7日下午,姜建於的血小板突然一下跌到8700(正常人為10萬左右),隨時有可能死亡。姜建於對醫生説,趕快幫我想想辦法,萬一自己在離開的時候還沒有聯繫好捐獻事宜的話,自己身上唯一有用的眼角膜就將浪費了。
丹陽市紅十字會秘書長徐子洋當天趕到醫院。他説:“我感到震撼,剛剛承受絕症之痛的她,還有這樣的情操,真的讓人感動”。對於姜建於提出希望早點把眼角膜捐獻出來的決定,徐子洋説,眼角膜捐獻有較為嚴格的程式。自願捐獻者一旦逝去,應在死亡後6小時內完成眼角膜移植。他説,捐贈器官是一件好事,但由於該市目前無眼角膜保存和供應機構,同時還牽涉到一些法律和具體操作問題,因此還需與鎮江市紅十字會取得聯繫,儘快幫助姜建於完成心願。(蔣躍軍張淩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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