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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禽流感舉報人因詐騙、敲詐勒索被判3年半
中國網 | 時間:2006 年7 月11 日 | 文章來源:新華網

曾向農業部舉報安徽天長禽流感疫情的江蘇高郵鵝農喬松舉,因犯詐騙罪、敲詐勒索罪,日前被高郵市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處罰金3萬元。

去年10月,喬松舉因舉報安徽天長禽流感疫情而受到公眾廣泛關注。同年11月,喬松舉涉嫌犯罪被高郵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今年3月31日,高郵市檢方以其犯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向高郵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喬松舉的犯罪情節共10起,其中詐騙罪4起,敲詐勒索罪6起。檢方認為,被告人喬松舉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巨大;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一人犯有兩罪,應予數罪並罰。喬松舉本人及其辯護人對檢方的指控大多予以否認。

法院經過審理,對檢方指控的4起詐騙罪予以認定。其中,2004年8月底,喬松舉虛構事實,騙取被害人謝某雞蛋,進行低價銷售,後製造雞蛋變質被查處的假像,拒付貨款10800元。同年12月和2005年1月,喬松舉分別在舉報江蘇省農業科學院獸醫研究所和上海市奉賢畜牧獸醫站銷售未取得國家批准文號的疫苗過程中,要求多開發票,騙取農業部報銷款6130元和12170元。喬松舉向農業部舉報福建省農業科學院獸醫研究所銷售未取得國家批准文號的疫苗,在農業部工作組查處過程中,喬松舉冒充工作組組長身份,以要求支付差旅費等名義騙取該研究所1.9萬元。

對檢方指控的6起敲詐勒索罪,法院認定了其中2起,認為構成敲詐勒索罪,但僅實得800元;其餘均犯罪未遂,犯罪情節顯然輕微,故免予刑事處罰。喬松舉詐騙犯罪的贓款未退出,應酌情從重處罰。據此,法院作出以上判決。(記者王駿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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