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對中小學亂收費動大手術 誰亂收費就撤誰職  

    再亂收費校長免職

    “哪個中小學再違規收費,就免哪個校長的職。”昨日上午,在鄭州市教育系統治理中小學亂收費動員大會上,鄭州市教育局局長司福亭向全社會作出承諾。

    近年來,中央和省、市制定了很多規範中小學收費的規定,但是,一些學校把亂收費當做“創收”的捷徑,為收取高額費用,隨意擴大計劃外招生名額,甚至在借讀、轉學、退學乃至教學活動中動輒亂收費,打亂了正常的教學秩序,也腐蝕了一部分教職工的思想。

    鄭州市教育局要求,從今天開始,各學校要嚴格按規定項目收費,實行“治理中小學亂收費責任制”。今後,凡因亂收費引發嚴重事件的,學校校長一律免職。對頂風違紀的中小學亂收費案件,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遷就。

    鄭州市教育局調研後發現,城區中小學亂收費的形式有三種:一是大部分學校都存在著向學生收取補課費問題二是大部分學校向學生收取了一定數量的電腦上機費,三是部分學校向學生收取了取暖(空調)費。

    農村中小學亂收費的形式有四種:一是大部分農村學校都收取了電腦上機費;二是一些學校收取課桌凳費,用於購置學生課桌凳;三是一些學校在書作費結算時存在有不合理的收費項目,如考試費、刻印費等;四是通過學生代收教育附加費。

    在昨日的大會上,鄭州市教育局副局長劉鵬利當場對局屬學校違規收費退費情況進行了通報。

    他説,鄭州市教育局發現共有4所學校存在違規向學生收取“晨練費”、“取暖費”、“電費”,超收電教代辦費等問題,涉及金額114696元。同時,還發現有20所學校按文件規定,在上學期結束時,預收了本學期的電腦上機費865120元。目前,按市教育局、物價局的規定,該收費項目已經取消,這項費用也正在清退。

    從今年開始,鄭州市將在義務教育階段實行收費登記制度。昨日,鄭州市教育局向全社會公佈了具體做法。

    鄭州市教育局要求,在校生在填寫中小學收費明白冊時,要做到家長簽字。新生的交費要統一使用鄭州市教育局印製的“鄭州市義務教育收費登記表”(如圖),收費金額由中小學校填寫,填寫完畢後要由交費人簽字,一式三份,班主任、學校、學校主管部門或鄉(鎮)教辦室各保存一份,以便各方監督。在學校收費前,學校還要通過校務公開欄公佈收費項目、標準,接受社會及學生監督。

    為了幫助學校解決亂收費等熱點、難點問題,鄭州市教育局還建立了聯絡督察制度。即局班子全體成員、機關各處室及全體機關幹部分別擔任12個縣(市)區及局屬學校的聯絡員,圍繞當前教育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對所聯絡單位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制止不規範辦學行為。

    昨日公佈的《鄭州市治理中小學亂收費工作實施方案》把治理亂收費的時間表詳細排定。

    4月,部署和逐級簽訂專項治理責任書。

    5月~8月,針對檢查出來的問題,採取措施,嚴格按省教育廳公佈的中小學生用書目錄,統一組織用書徵訂工作;代收費要及時核算、及時清退。

    9月~11月,秋季開學後,縣(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鄉(鎮)教辦對所屬中小學校收費和用書組織自查和檢查,在此基礎上,市教育局將組織縣(市)區互查。

    鄭州市教育局還公佈了24小時監督舉報電話:白天:6964270(紀委監察室),晚上:6965157(辦公室)。中小學收費標準

    小學:雜費(每生每期,下同):市區50元、縣區40元、農村25元;借讀費:市區130元、縣區110元、農村70元;住宿費:市區30元、縣區25元、農村20元;電教教材費:一類學校12元、二類學校8元、三類學校5元。

    初中:雜費:市區70元、縣區60元、農村40元;借讀費:市區300元、縣區250元、農村150元;住宿費:市區30元、縣區25元、農村20元;中招報名考務費:市區20元、縣區20元、農村20元;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費:市區、縣區和農村都是10元;電教教材費:一類學校12元、二類學校8元、三類學校8元。

    河南報業網 2002-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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