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戶籍改革:"農轉非"堅冰打破  

    對於許多做夢都想擁有一個城市戶口的鞍山市老百姓來説是一個難忘的日子--隨著鞍山市的戶籍制度改革措施的出臺,今後當城裏人還是做鄉下人由他們自己拿主意。

    為了適應我國入世後合理、合法、效能、責任和監督原則,更好地發揮公安機關為經濟建設服務的職能作用,鞍山市公安局結合實際對戶籍管理進行改革。內容包括:取消以商品糧劃分農業人口和非農業人口的做法,取消農轉非戶口計劃指標管理,停止辦理農轉非審批,實行以準入條件為標準的戶口遷移制度。

    凡居住在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關鎮、建制鎮,具有居住條件、穩定生活來源和合法職業的公民,均可辦理常住戶口。

    鞍山市普通高等學校及中等專業學校錄取的本市新生,憑入學通知書和居民身份證辦理入學相關手續,不再辦理戶口遷移;外市新生入學也可以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學生在校期間,由學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按暫住人口實行登記管理,可不辦理暫住證;學生畢業後,憑接收單位錄用證明,直接將戶口遷移到其工作單位所在地。

    凡是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出國留學取得學士以上學歷的人員,具有突出貢獻的專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授銜專家、獲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的人員、省市各學科領域的帶頭人員、對本地經濟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其他急需人才,只要有接收單位,經本人申請、聘用單位出具相關手續,本人、配偶和其直系親屬可在當地落戶。

    外商、華僑和港、澳、臺胞在鞍山市投資興辦事業,其境內親屬可在鞍山市辦理常住戶口;在城市投資、興辦事業、購買商品房的公民,根據本人意願,可辦理城市當地常住戶口;在城市有合法自建房以及久居城市多年、有固定住所、穩定生活來源、合法職業的公民,根據本人意願,准予辦理常住人口。企業聘用的從事苦、臟、累、險等特殊崗位的工作人員,准予辦理常住戶口。

    夫妻兩地分居人員實行夫妻相投政策,不受婚齡、年齡限制,隨時辦理戶口遷移;父母投子女,採取老人自願原則,隨時辦理戶口遷移;未婚子女投靠父母,可以隨時辦理投靠父母戶口遷移;父母身邊無子女的,已婚子女投靠父母,隨時辦理戶口遷移。

    此外,鞍山市公安局還在公民辦理出入境手續、赴港澳通行證、出國探親留學、出入境簽證、機動車年檢、駕駛員管理、事故處理、消防審批管理、保安經營管理及保護外來投資者等方面進行了改革和出臺了具體措施。據介紹:這一系列措施的改革將於4月1日正式實施。

    新華社 2002-03-15(陳光明 孫繼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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