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礦難追蹤:賭徒處長麻將桌上公然受賄蹲監獄  

    廣西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近日以受賄罪對原廣西國土資源廳地質勘查處處長劉樂平進行宣判。這位昔日對南丹礦區又頗能"指點江山"而在麻將桌上又能風興無限的好賭之徒,因受賄39000元被判有期徒刑2年6個月,成為南丹"7.17"特大事故首批15名被審判者之一。

    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劉樂平在任廣西國土資源廳地質勘查處處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從1999年底至2001年春節後,以打麻將及其他名目為由,多次收受受其關照的下屬部門、企業錢款,共計39000元。公訴機關當庭出示了有關證據,認為被告人劉樂平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構成受賄罪。對公訴機關的指控,被告人劉樂平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辯護。

    經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劉樂平從1999年底至2001年春節後收受下屬部門、企業行賄款39000元。具體事實如下:1999年底,被告人劉樂平在廣西南丹縣檢查工作期間,以打麻將為名,分二次收受南丹礦管局局長覃永業人民幣共計4000元。2000年3月底,廣西壯族自治區地礦廳在南寧組織召開南丹縣大廠區勘查許可證和地方企業換證工作會議,會議期間,被告人劉樂平以打麻將為名,在南寧市國際大酒店收受礦窿主沈玲金人民幣10000元。2000年7月,南丹縣富源公司獲得105號礦體勘查許可證後,富源公司經理曾光超組織被告人劉樂平在南寧國際大酒店打麻將,在打麻將前送給劉樂平人民幣5000元,打完麻將後,曾光超以南丹縣政府獎勵的名義再送給被告人劉樂平人民幣10000元。2001年元旦前後,被告人劉樂平在在南寧跨世紀大酒店打麻將過程中,收受黃寧兵人民幣5000元。2001年春節後,被告人劉樂平收受南丹富源公司曾光超以過年慰問金名義送上的人民幣5000元。

    以上證據,均經法庭質證屬實,法院予以確認。南寧市興寧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樂平利用自身權利,採用作為或不作為的方式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錢款,行為已觸犯《中國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構成受賄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劉樂平犯受賄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以受賄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

    人民網 202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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