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中小學招生新方案:就近入學不許招擇校生  

    適齡兒童的父親(或母親)可憑本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戶口簿以及該戶籍的房産證或購房協議(租住房屋憑租賃合同)向居住地所屬小學申請入學

    變化一:以戶籍為依據改為以居住地為依據

    小學的招生辦法將由以戶籍為依據改為以居住地為依據,遵循屬地管理、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學位的分配以居住地為依據,人戶必須一致。適齡兒童的父親(或母親)憑本人及其子女的同一戶籍的戶口簿以及該戶籍的房産證或購房協議(租住房屋憑租賃合同)向居住地所屬小學申請入學。

    隨著城市化的進程和戶籍制度的改革,戶籍逐步淡化,人戶分離的情況也比較普遍,以戶籍為依據的小學招生辦法難以真正使適齡兒童能就近入學。根據屬地管理,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各區、縣級市要結合本地實際,採取有力措施,保障每個適齡兒童按時入學。

    廣州各區、縣級市教育行政部門應負責轄區內適齡兒童的學位安排。因特殊情況,轄區內無法解決的,該區教育行政部門應主動與有關區、縣級市教育行政部門協商解決,若仍有爭議則報市招考辦協調解決。

    適齡兒童少年因疾病或特殊情況,可延緩入學或免予入學。需要延緩入學或免予入學的,必須由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報區、縣級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准,延緩入學期滿,應即入學。

    變化二:公辦中小學不準招擇校生

    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即小學和初中)必須堅持就近免試入學的原則,不準招收擇校生,嚴禁把捐資助學與學生入學掛鉤。各區、縣級市教育行政部門應根據生源和各校規模合理劃分和調整各小學的招生地段,並按規定嚴格控制班額,不得人為加大校際間在生源上的差距。根據屬地管理的原則,對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的招生管理由市統一管理改為由主管區、縣級市教育行政部門管理。

    變化三:民辦學校應按層次和規模招生

    廣州市教育局還嚴格規定,民辦學校應按核準登記的辦學層次和辦學規模進行招生,不得隨意擴大招生範圍和招生規模。如因實際情況需改變招生計劃的,必須及時上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定。民辦學校的招生廣告必須實事求是,符合有關教育法規和招生政策,並經區、縣級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核、蓋章後方可發佈。

    變化四:12類人員的適齡子女可成借讀生

    根據《廣東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籍管理暫行規定》“對非本服務區學生因特殊情況申請就讀的,稱為借讀”的規定,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借讀生分兩類:

    第一類:政策性照顧借讀生(免收借讀費)。

    它是指經區、縣級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按政策批准照顧入學,並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學校就讀的學生。政策性照顧借讀生屬照顧入學,免收借讀費。

    第二類:普通借讀生(按規定繳交借讀費)。

    它是指長期隨父母在非戶籍所在地居住的適齡兒童(主要指父母均長期在非戶籍所在地從事一般行業的子女),經區、縣級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入學,並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學校就讀的學生。

    教育部門在政策性照顧借讀生中增加了“歸國創業留學人員的適齡子女”一項。此外,各區、縣級市對非廣州市戶籍而原戶籍所在地有監護條件的普通借讀生,應鼓勵他們回原戶籍所在地就讀。原戶籍沒有監護條件,應由該兒童、少年的父母持本市暫住證、從業證、計生證及戶籍證明向接收學校提出申請,並經區、縣級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准方可入學。

    初中招生新方案:在哪畢業可在哪升初中

    變化一:戶籍變化不影響就地升學

    小學畢業班學生按免試就近入學原則,由在戶籍所屬區、縣級市的範圍內升學改為在畢業學校所屬區、縣級市的範圍內升學。若申請回居住地升學,應由該學生的父親(或母親)憑本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戶口簿以及該戶籍的房産證或購房協議(租住房屋的憑租賃合同)向居住地所在區、縣級市招生辦申請,經審核同意,才可按該地區小學畢業班學生的同一升學辦法升學。

    過去,小學生是按戶籍入學,但是等到6年後畢業時,學生的戶籍狀況已發生很大變化。因此,若實行由戶籍所在區、縣級市的範圍內升學,將使戶籍發生變化的學生因要回戶籍所在地升學而引起學生的大量流動,並引發為選擇學校而跨區遷移戶口的現象,使各區、縣級市難以統計初中招生人數和準確制定招生計劃。同時,因戶籍遷移而發生跨區升學,將使家長無所適從。

    各區、縣級市教育行政部門可採用中小學相對就近對口升學或分組電腦派位等方式,並且應根據當地生源情況和教育資源狀況合理分組,按規定嚴格控制班額,不得人為地加大校際間在生源上的差距。具體辦法由各區、縣級市教育行政部門研究制定,並報市教育局備案。

    變化二:初中招生取消學科類特長生

    為了使初步顯露特長的學生能得到更好的培養,一直以來,廣州市小學畢業班學生升讀初中都設置了學科類(數學、英語、電腦、科技等)、體育類和藝術類特長生,這對促進學生發展特長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然而,學科類特長生的招生均設在高層次學校,不少功利性強的家長將培養孩子的學科特長當作進入高層次學校的敲門磚,強迫孩子在節假日和業餘時間補課,社會上也颳起了興辦各類補習班之風,造成學生的負擔過重。

    教育部門的新方案是在初中招生中取消所有學科類特長生,但是經市教育行政部門審定的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可招體育特長生,藝術傳統項目學校可招管樂、民樂類特長生,市109中可招各類藝術特長生,而其他學校不再招收特長生。

    為防偏科而選擇“6科4卷”

    據了解,廣州市2001年高中階段升學考試實行考試科目改革,原來教育部門實行“4+X”考試模式的初衷是為了減輕學生考試負擔,舒緩升學競爭壓力、方便招生學校選拔。但同時,它也容易造成學生過早偏科、不利於初高中學科的銜接。

    如不少初中畢業生在升學考試中選擇了“4+物理”,因而在畢業總復習階段忽略了化學科的學習。然而,當他們升讀高一時仍然要學習高中化學,結果容易導致初三和高一階段化學科知識的脫鉤。因此,教育部門決定今年開始實行“6科4卷”的方案。

    所謂“6科4卷”,即升學考試科目設置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政治六個學科。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單獨設卷,原始分分別為150分;物理、化學、政治為三科合卷,但一道題目裏只包含一門學科的知識,如一道物理題裏不會涉及化學方面的內容,一道化學題目裏不會涉及政治學科的內容。原始分為150分,其中物理70分、化學40分、政治40分。評卷後,各卷原始分先轉換成標準分,再合成總分(標準分)。

    畢業考試和升學考試相分離

    初中畢業生要進行兩類考試:一是水準性考試,如畢業考試;二是選拔性考試,如招生考試。

    水準性考試,即初中畢業考試方案由各區、縣級市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決定,並報市教育局備案;選拔性考試,即升學考試由全市統一命題、組織考試、評卷、轉換標準分和公佈成績。

    另外,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則由各學校自行組織,總評成績由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成績和體育合格標準成績合併計算,其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成績佔30%,體育合格標準成績佔70%。畢業升學體育總評成績作為能否畢業的依據,不及格者不能畢業,也不能升入重點中學。經省、市教育行政部門批准辦有高水準運動隊的學校招收體育尖子的辦法,按原有關文件執行。

    據介紹,高中階段各校在完成招生任務後,可按招生計劃的10%招收計劃外擇校生,並按有關規定收取擇校費。凡參加了升學考試而所填報志願全部落選的考生,可在市招考辦規定的時間內重新填報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參加第二次錄取。而未被高中階段學歷教育學校錄取,準備就業的考生應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

    各科考試將出現開放性試題

    據介紹,這一改革的優點是有利於初高中在學科的銜接,符合初中畢業考試和升學考試兩考分離後升學考試作為選拔性考試的特徵,可著重考查學生後續學習應該掌握的學科主幹基礎知識和基本能力。

    此外,各科考試的內容和形式亦有改革,其中語文著重考查學生的閱讀能力和表達能力;數學著重考查學生運用數學知識分析和解決簡單實際問題的能力;英語著重考查學生理解、運用語言的能力,重視對聽力的考查;物理、化學、政治則著重考查學生結合具體問題對基本概念和原理的理解,以及運用這些概念和原理認識、分析和解決社會生活問題的能力。

    據了解,各科考試都會設計一些開放性試題,鼓勵學生有自己的見解。其中政治實行開卷考試。這一改革有利於加強對學生運用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的考查,有利於基礎教育課程目標的改革。

    金羊網 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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