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張建好透露,根據有關部門的介紹,廣州市試行辦法的出臺和實施,將意味著,廣州失地農民養老金今年3月就要“有著落”了!
一人15年繳6萬元
每月可拿400多元
張建好代表介紹,根據正在醞釀中的廣州市試行辦法,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繳費標準估計定在6萬元以下,繳納年限為15年,也就是説失地農民在1 5年內需繳納近6萬元的養老保險費用。
這是因為繳費在充分考慮承受能力的同時,還必須保證保障水準不能太低,符合被徵地人員對養老金的期待值,但同時也不能造成養老保險基金太大的赤字。如果繳納的養老保險近6萬元,那麼可以保證養老金高於廣州市的低保線,略低於上年度廣州市農民每人平均收入,同時也可以為將來進一步統一城鎮居民和“農轉居”人員的社保水準做好銜接。
據介紹,按照這一原則和試行辦法的計算方法,以整個廣州市為計算單位,失地農民的待遇水準為每個月400多元,佔上年度廣州農民每人平均收入的近75%。當然,各個區在具體執行時要按照本地的參數進行計算,保障水準會有所不同。由於試行辦法的計算方法要參考上年度當地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因此上述的保障水準今後每年仍按一定比例進行調整。
政府集體個人三方出錢
個人繳費比例不會超8%
《廣東省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集體土地所有者出讓、出租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所取得的土地收益應當納入農村集體財産統一管理。其中50%以上應當存入銀行(農村信用社)專戶,專款用於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社會保障安排,不得挪作他用。
張建好介紹,根據這一規定,廣州即將頒布的試行辦法可能作出如下規定:試行新的徵地補償標準以後,參保人員繳納養老保險的費用,按下限標準計算,由徵地主體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數額,直接劃入徵收部門開設的賬戶,不足部分由村集體和個人分擔,具體比例由集體經濟組織和個人商定,但個人繳費比例不得超過8%。
政府對不足部分給予一定資助:試行辦法實施一年內參保,男性年滿45周歲,女性年滿40周歲的因徵地而導致完全無地可耕的人員,政府按其應躉繳(整批繳清)費用的30%給予資助,所需資金由市和區(縣級市)兩級財政各負擔50%。一年後參保的,按所超過的月數扣減相應的資助費用。據介紹,政府資助主要是為了減輕老人多、負擔重的村集體經濟的負擔,另一方面也體現了政府的責任,吸引被徵地人員積極參保。
過了年齡限制不要緊
一次繳清可領養老金
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險是有特殊性的,失地時很多農民已經過了養老保險的最低領取年齡,還有很多農民即使繳納也不夠15年的繳納年限。張建好透露,試行辦法可能將在年齡“準入”上放開限制。對於年齡較大,繳費至男60周歲、女55周歲時,繳費仍未滿15年的失地農民,可以申請一次性特許繳清不足,補足後即可按月領取養老保險金。
被徵地時男60周歲、女55周歲以上的非就業年齡人員,可向社保經辦機構一次性繳交每人平均享受養老金實際年限的費用後,納入被徵地人員養老保險,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養老金。
以上兩項規定就使得被徵地人員的保障沒有間斷,由原來的土地保障直接轉為社會保障。(徐林蜀梅胡鍵陳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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