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委日前出臺《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意見(討論稿)》,強調“各級人大、政協、企業職代會和工會委員要有一定比例的務工農民代表”。這一旨在提高農民工政治地位的規定,在社會各界引起強烈反響。有專家指出,尊重農民工在居住城市中的民主政治權利,是建立農民工合法權益保障長效機制的重要基礎。
長沙市天頂鄉青山村黨支部書記余湘桂告訴記者,該村大量土地被徵用進入“城市框架”,進城務工的暫住人口有2100多人,超過常住人口500多人。這部分外來人員與村裏的基礎設施建設、公益事業、社會治安等密切相關。如何在“村民自治”的原則下吸納他們參與鄉村治理,是一個需要認真解決的非常緊迫的問題。
湖南省總研究室主任李摯説,保證企業職代會和工會委員有一定比例的務工農民代表,是落實一線職工政治權利的有效途徑。省總一方面將採取措施強化農民工民主管理的參與意識,一方面將展開相關調查,摸清當前全省各企業職代會、工會委員中農民工代表所佔比例情況,指導各級工會在組織層面等源頭上維護農民工權益。
一位省政協委員表示,目前全省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有一定比例的外來投資者,他們對投資環境的優化發揮了很大的作用。重視發揮農民工參政議政的作用,是建設城市民主政治與和諧社會的題中應有之義。他説,在農民工中有很多能人,有的還是戶籍所在地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高他們在務工城市中的政治地位,也是對民主政治資源的有效利用。(龍巨瀾 方大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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