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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醫藥反腐調查:醫生8年舉報揭開回扣案真相
中國網 | 時間:2006 年2 月21 日 | 文章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説結果是意料之中,那叫悲哀;説出乎意料,那可能應稱之為麻木。”2月15日,四川大學華西醫學中心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教授對2005年下半年四川掀起的醫藥反腐風暴作了如是評價。

半年盤點的結果,觸目驚心:共有128人被查辦,涉案金額近千萬元,其中,36名醫院院長、副院長和一批設備處處長、設備科科長因此落馬。

據記者調查,四川醫藥反腐風暴由達州市開江縣起,迅速刮遍成都、資陽、自貢、眉山、樂山、遂寧、簡陽等市州。“解放初,有兩種人很受人尊敬,一種是被稱為‘先生’的老師,一種是醫生。可現在,人們對教育界和醫療界的意見最大。”前述教授向記者表示,“四川是一個縮影,它表明中國醫療體改已至關鍵時刻,絕不能虎頭蛇尾!”

開江回扣案:皇帝的新裝

開江距成都近600公里,是一個有著55萬人口的省級貧困縣。就是這樣的一個窮僻小縣,連續兩次引起省委書記的高度關注。

一次是發生在2003年的縣公安局原東城派出所所長李昭遠案,直接導致四川公安大整頓;一次是發生在2005年的縣醫院集體腐敗案,在當地也被稱作為“開江回扣案”——四川省委書記張學忠等先後批示,要求“加強專項治理力度,堅決剎住醫療回扣歪風,揭開醫藥購銷中腐敗問題的蓋子”。

這個“蓋子”揭得很艱難,甚至在水落石出的今日,諸多牽涉其間的人士依舊對事情諱莫如深。“對不起啊,現在真的沒什麼好説的。”開江縣醫院副院長楊繼輝在電話中告訴記者。

由於主動“認錯”並上交了約1萬元的“紅包”和回扣費,據肖啟偉——“開江回扣案”的舉報人——透露,分管藥品、CT的副院長楊繼輝目前留任原職;前院長羅俊生因收受回扣7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期一年;藥劑科科長吳明春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緩期兩年;前院長、現任縣衛生局局長劉登友在任縣醫院院長時因收受回扣1萬餘元,被開除黨籍,撤銷黨內職務。

“沒有肖啟偉的良心和實名舉報,可能還沒人會關注到這個‘蓋子’底下的東西竟是如此‘光明堂皇’。”四川省監察廳的一位官員認為,肖就是那個指出皇帝沒穿衣服的“孩子”。

1949年出生的肖啟偉至今已在醫院幹了35年,原是開江縣醫院外一科主任,正是他長達8年的“舉報”,“開江回扣案”終於真相大白,並引發了四川醫療系統的“地震”。

每次藥店老闆問候,“肖主任,怎麼跑到小店買藥來了啊?”搞得他非常尷尬。作為縣醫院的醫生,8年來,肖啟偉一家生病吃藥從不在縣醫院買藥,“因為醫院的回扣藥太貴了,醫生為了得回扣,越是熟人越要請你吃回扣藥。”肖啟偉告訴記者。

肖啟偉是從1997年走上舉報醫藥回扣這條“不歸路”的。也正是那一年以後,藥販子開始大舉進軍縣醫院,回扣藥的品種也增多了,“新上任的院長向我們中層幹部解釋,‘醫院搞點回扣藥物,目的是為了提高知識分子的待遇’,我覺得這話有一定道理,自己又被院長聘為科主任,應當跟院長保持一致。一個月下來,還真嘗到了回扣的甜頭。”

但另一方面,肖啟偉注意到,醫院處方大量外流。“藥販子直接面對面與醫生接觸,給醫生開藥的回扣率由10%逐漸增加到20%,個別品種甚至高達30%,醫生為了多得回扣,給病人過度治療——本來5天能治好的病,偏要搞上個10天;本沒必要使用抗菌素的,偏要使用,甚至連肝炎病人也要用……”

回扣風在縣醫院越刮越猛。縣醫院把CT室對外承包給了陜西咸陽的一個老闆,“老闆不向醫院交錢,也不交稅,但醫生們每開一個CT單,就提回扣40元;縣醫院的皮膚病性病科也對外承包給了福建的一個投資商”。

在不斷向上匿名舉報的同時,2002年底,縣醫院外一科一次會議上,肖啟偉當著院長們和全科職工的面,鄭重表示了藥品回扣的危害性,外一科也率先在全院宣佈為無藥品回扣科室。”

話聲剛落,當場就有人喊出“要把科主任拉下馬”,醫院領導也沒有一個支援。相反,肖被醫院乃至縣上指責為“一小撮不穩定因素”。

2004年11月,肖啟偉開始實名舉報縣醫院藥品回扣。一石激起千層浪,2005年2月,省紀委、省衛生廳、市紀委、市反貪局組成聯合調查組開始受理此案。

黑匣子裏還有多少“秘密”?

記者調查發現,四川已查明的案件,有3個基本特徵,一是窩案多,突破一案往往帶出一串;二是因署名舉報而最後立案調查的多;三是腐敗公開化且時間跨度大。

郫縣檢察院接到一封舉報“郫縣某醫院外二科主任收取藥商回扣”的匿名信,調查之後,拔蘿蔔帶出泥,找一個醫生談話立刻牽出另一個醫生,外二科裏有6名醫生被捲入。

資陽也是一個典型。檢察機關在查辦原雁江區衛生局醫政股股長邱軍受賄、鉅額財産來源不明案中,在區醫療衛生系統中先後挖出原區衛生局局長溫性馳、副局長謝亞莉、紀委副書記張國松等貪污、受賄案中案4件。邱軍除受賄3.25萬元外,有211萬元鉅額財産不能説明合法來源,法院以貪污罪、受賄罪、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零六個月。

據知情人士透露,辦案人員發現有的涉案人員作案時間長達8年,有的犯罪次數多達百次。

撲面而來的事實幾乎令人呼吸不過來。在達州,原市中心醫院院長李祖倫被指控在1997-2005年8年期間,收受11人25筆賄賂,共計124萬元;在自貢,某院院長鄧某某在藥品、設備採購和基建工程中涉嫌受賄36萬元,另有140萬元鉅額財産來源不明。該院副院長、設備處長、總務處長、資訊處長、藥劑科主任、眼科主任等9每人平均涉嫌受賄;在簡陽,某院院長蔡某在購買醫療設備的過程中涉嫌受賄70萬元……

一位曾在成都某家醫療器械經營公司供職的人士告訴記者,藥販子進醫院,一般來説,至少要打通7道關,第一道肯定是院長,接下去就是分管藥品的副院長、藥劑科主任、管理庫房的人、臨床醫生、會計或者財務科長,最後一道,就是統計回扣藥品使用醫生名字及使用數量的工作人員。

雖然每次金額不大,但長時間下來,該人士表示,送回扣、吃回扣就成了行業的“潛規則”,並由此建立了一整套固定的收受回扣作業流程:醫生開處方——藥房統計提供數據——醫藥代表將數據交公司核對——藥品經銷公司定期按數據計算回扣——醫藥代表給開處方的醫生發放回扣。“由於觸及商業賄賂,有的公司在給醫生回扣的賬冊上,除了有非常專業的統計外,還作了一些專門處理,如所有醫院的名稱都用編號來代替等。”

一個人的“8年抗戰”

肖啟偉2月19日完成了一篇6000余字的文章,叫《醫藥回扣:我的“八年抗戰”》,老肖回顧了自己8年來舉報過程中的“風風雨雨”和“酸甜苦辣”。

2005年4月,省市聯合調查組在開江縣醫院召開了聲勢浩大的群眾大會,要求全院醫務人員在5月11日前主動向縣紀委上交回扣、“紅包”。然而截止到11日,除肖上交了回扣4萬元、“紅包”1000元外,全院上交的回扣總計不足萬元。

讓肖啟偉感到更悲憤的是,不但沒有人跟他一起站出來對醫藥回扣説“不”,反而在縣醫院又顯醫藥回扣“風潮”。“春節前後,醫院裏不少醫生、護士跟我講,藥販子又回來了,行動更加隱蔽了。”肖啟偉告訴記者。

無奈寫滿老肖的臉,對現在被迫提前退休的他而言,“八年抗戰”已走到了盡頭。

“一般行賄受賄犯罪都是在秘密狀態下進行,通常是‘一對一’、‘單對單’。”四川省衛生廳紀檢組董主任也向記者表示了查辦過程中的無奈。而據成都市檢察機關一位知情人士透露,由於數額較小,在郫縣查處的7人中有6人免予刑事起訴,只有一人被判刑,從法律上對醫生收取處方回扣的制約因素不夠,也是導致醫療腐敗的重要原因。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原四川省衛生廳廳長謝明道曾指出,這些問題,一方面是相關法律、法規出臺滯後,沒有形成規範化管理的歷史和觀念,另一方面是過去也沒有系統而全面地進行過整治,往往急者治標不治本,“幾度夕陽紅,原貌依舊在”。

為了懲前毖後,四川省衛生廳出臺了七條“警戒線”,如醫務人員不得開單提成、醫療機構領導不得介入藥品採購具體工作等;資陽、大竹等地檢察院建議:對醫療腐敗可比照建築行業廉潔準入制度,對紅包、回扣提供者和收受者列入“黑名單”,在醫療系統進行公佈;也有檢察官提議藥品招投標委員會、物價部門、

衛生部門在確定標價時,將藥品的中間環節利潤控制在較為合理的範圍,使藥商失去行賄的物質基礎……

然而,知易行難。四川恒和信律師事務所律師何勇表示,司法實踐中以商業受賄罪對醫生收受藥品經銷單位回扣的現象,目前我國刑法的打擊力度非常軟弱。雖然刑法規定,犯行賄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要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犯受賄罪最高可處以死刑,“但事實上,在我國的許多行業,商業賄賂已成‘行規’和企業運作的‘潛規則’”。

何勇律師認為,要遏制醫藥腐敗,第一寄希望於體制改革,而非機制方面的“小打小鬧”;第二就是期待刑法修正案(六)草案的通過實施,“將商業賄賂犯罪的主體擴大到公司、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 (何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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