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臺法規“紅娘”持證上崗  

     全國第一個規範婚姻仲介機構的地方性規章——《上海市婚姻介紹機構管理辦法》3月1日起將正式實施。此前該規章已得到上海市政府批准,並經過一段時間的公示。

    據上海青年報報道,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規範“紅娘”行為,這部即將實施的管理辦法對從事婚介活動的機構制定了一系列嚴格的“規矩”。其中規定:婚介機構必須有固定的服務場所,場所使用面積不得少於50平方米,註冊資金必須在10萬元以上;法人代表和工作人員必須擁有市民政局頒發的從業資格證書,持許可證上崗。同時,負責人應有大專學歷或相當於大專以上文化水準。

    日前,上海市婚姻登記部門已協同公安、工商部門,對全市婚介機構進行全面的清理整頓。一些非法婚介機構被取締;有60多家婚介機構的法人代表參加了培訓。3月1日後,婚介所的服務證一律換為紅色許可證。

    《北京晨報》200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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