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試行無公害農産品標誌管理規定  

    《海南省〈無公害農産品標誌管理規定〉實施細則》昨天由海南省品質技術監督局頒布試行。據海南日報報道,自此,海南省有關單位和個人可以向所在地質監部門申請無公害農産品認證,合格後將獲准使用全國統一的無公害農産品標誌。

    無公害農産品是指其安全品質符合有關強制性國家標準及法律、法規規定的農産品及初加工品。《細則》對各級質監部門在無公害農産品標誌管理工作中所擔負的職能,無公害農産品標誌的申請程式,證書與標誌的有效期限,違反有關規定後的處罰措施,以及其他相關問題做出了具體規定。

    據了解,無公害農産品標誌由生産、經銷單位或個人自願申請使用。海南省質監局副局長孫新陽指出,無公害是農産品進入市場的一個基本條件,國內不少地區現在已經將不符合無公害要求的農産品完全拒之門外,因此海南省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無公害農産品標誌的意義,積極申請使用,龍頭企業和運銷大戶對此要高度重視,把握機會,積極開拓市場。

    新華網 200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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