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上海將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管理條例》,這意味著上海率先向全世界開放銀行業和保險市場。
根據WTO協議,中國人民銀行日前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金融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該細則涵蓋了外資銀行進入中國各項條件,包括了外資銀行從設立與登記,到業務範圍、任職資格管理、監督管理、解散與清算的各方面內容。同樣于2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管理條例》對外國保險公司的資本金或營運資金、準入門檻、籌建期限等作了具體的規定。
上海青年報報道説,這兩個條例的實施表示中國銀行業、保險市場的全面開放已經進入到實質性的階段,一場真正的較量即將開始。
中新社 2002-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