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戶籍改革政策出臺的前前後後

    2001年12月5日,廣東省人民政府正式對外界宣佈:廣東戶籍改革啟動!廣東取消農業、非農業戶口性質劃分,從此再也沒有了城裏人、農村人的鴻溝劃線;廣東人只要有固定住所和穩定的職業,符合相關條件,戶口哪上都行。此舉尤如一石擊起千層浪,立刻在南粵大地引起強烈反響。無數市民來電、來信詢問戶籍改革的具體細則。上海駐廣東辦事處一位工作人員急匆匆到廣東省公安廳戶政處要改革文件,説市長急著要看,已經催幾次了。

    作為計劃經濟的標誌性産物、已實行了40多年的戶籍制度,終於在改革開放的前沿地廣東,被撕開了一個大口子。那麼,廣東戶籍改革政策是如何出臺的呢?

    方案“磨”了一年半之久

    起源於上世紀50年代計劃經濟時期的戶籍制度,在那“劃地為牢”、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人財物罕有流動的時代,對社會的控制和人口的管理起過良好的效果。然而,時代進步了,小本本卻幾十年一貫制,許許多多的矛盾衝突隔閡因此而起。

    其實,廣東多年經濟的高速發展,已經對傳統的戶籍制度進行了衝擊。第五次人口普查,廣東查出人戶分離的有719萬多人。市場經濟這只無形的手,已經在引領著700多萬人,衝破“指標”和“戶口”的限制,衝進小城鎮,流向大中城市,開始了現代新生活。

    另一些數據也能説明這個問題:1999年,廣東從事農、林、牧、漁業的農業人口占當年從業人口的40.99%;而按照戶口統計,當年農業人口卻佔戶籍人口總數的68.81%,顯然,這28%的人員,已經擺脫了戶籍的束縛,去尋找更廣闊的就業機會了。

    比較世界上發達國家,無一不是以加快城鄉一體化進程,加強人財物的大流動來實現社會的文明與進步。據公安部門統計,2000年廣東的非農業人口僅佔全省人口的31.2%,在全國排名第9。廣東在經歷了20年改革開放的積澱後,省委、省政府提出了新的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到2010年,經濟特區和珠江三角洲地區城市化水準達到60%,全省城市化水準進入全國先進行列。

    但要改革戶籍制度談何容易!光是改革的方案從起草到最終出臺,就歷時一年半之久,其間有爭議、有交鋒。面對不同的聲音,廣東省委、省政府高瞻遠矚。改!一定要下決心改!

    2000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廣東省委書記李長春作出指示:為了更好地推進城市化進程,責成廣東省公安廳草擬《關於我省進一步改革戶籍管理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以供即將召開的“廣東城鄉建設會議”討論。

    廣東省委副書記、省長盧瑞華在幾次會議上提到:廣東現行的戶籍管理制度已到了非改不可的程度!大中城市進城“門檻“太高,再這樣下去,別説10年,20年也難實現現代化。

    10天快速出臺《意見》討論稿

    戶籍改革牽一髮而動全身,而廣東省公安廳僅用10天就拿出了《意見》討論稿,速度似乎有些驚人;更驚人的是,《意見》要在全省範圍內取消農業、非農業戶口,取消戶口指標,對我國衍生了40餘年的戶籍制度提出了徹底的挑戰。

    其實,廣東省公安廳早在去年就提出了關於廣東戶籍改革的建議和設想:所以10天拿出《意見》討論稿不足為奇。

    改革,意味著一些權力部門自身權力的喪失。

    今年5月12日,廣東省公安廳向省政府報送了《意見》第二稿,提出“以準入條件取代進城人口控制指標”,就是要把“審批”轉變成“審核”,使各個城市能根據自己的“家底”靈活掌握自己的城市化水準;把權力下放到各個城市,通過靈活變動的“準入條件”,達到對人才的吸納。

    兩個特大城市的苦衷

    伴隨著老百姓生活了40多年的小本本,對於廣州、深圳這兩個南中國特大城市的居民來説,更是別有一番滋味在心頭。多年的遺留問題,廣州就有16萬多夫妻未能解決戶口投靠問題。因此,今年4月,廣州、深圳提請廣東省政府批准兩市自行制定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具體實施辦法;改革現行人口戶籍審批制度,採取人口準入條件和年度人口計劃相結合的辦法控制人口總量和優化人口結構。

    修改後的《意見》充分尊重了廣州、深圳兩市的建議,同意採取人口準入條件與年度人口計劃安排相結合的管理辦法。但文件下發前的夫妻及未成年子女投靠入戶問題應在2005年前逐步解決,文件下發後結婚的夫妻投靠婚齡達到5年的應予以辦理遷移戶口手續。也就是説,廣州、深圳在改革中需要實行“控制總量,優化結構”的人口政策,根據人口規劃制定進城的準入條件。

    戶籍行政主管部門的擔心

    經過20個月的不斷努力,今年11月底,廣東省政府辦公廳轉發了廣東省公安廳《關於我省進一步改革戶籍管理制度的意見》。

    《意見》已經下發,各地具體的工作方案和實施意見也在緊鑼密鼓地制定中,可廣東省公安廳戶政處依然擔心《意見》能否順利實行,老百姓是否可以從中得到真正的實惠。

    這種擔心不無道理,3年前國務院下發了《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於解決當前戶口管理工作中幾個突出問題的通知》,廣東省政府同意省公安廳意見,在全省實行嬰兒落戶隨父隨母自願的政策,和農村外嫁女的戶口根據自願的原則,可是,這些政策在珠三角比較富裕的一些地方,根本沒有實行,原因是實施這些政策後會影響本地人的收入。

    〈新快報〉2001-12-09(劉海陵 徐昌宇 肖定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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