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臺鼓勵私企新政策

    日前,市工商局出臺“促進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有關問題的試行意見”,在註冊資金、從事行業等諸多方面實施較全面的開放與搞活。這是目前本市個體、私營經濟管理政策方面的最大突破,旨在促進本市個體私營經濟健康快速發展。

    據悉,從現在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將允許註冊資本50萬元(人民幣,下同,含本數)以下的,以批發業務為主的商業性公司首期出資10萬元以上、生産性和以零售業務為主的商業性公司首期出資5萬元以上、諮詢服務性公司首期出資2萬元以上的,提交實繳資本證明以及今後兩年分期繳付註冊資本的承諾書即可發照(執照中註明實繳資金額)。上述企業按認繳的註冊資本總額收取登記費,在註冊資本未到位前公司按認繳註冊資本承擔有限責任,股東以其在章程中規定的出資額承擔有限責任。允許具有管理才能、技術特長或者有專利成果的個人,以人力資源和智力成果向私營企業投資入股,經有關部門同意,其所佔份額可佔註冊資本的20%;如以高新技術成果投資入股,經有關部門同意,其所佔份額可佔註冊資本的35%;投資各方另有約定需要超出35%的,從其約定。凡以高新技術成果、人力資源、其他智力成果入股的,可經評估機構評估,也可經全體股東(投資人)協議認可並提供擔保證明。憑驗資報告辦理註冊登記,全體股東(投資人)對未經評估的入股資本要做出承擔連帶責任的承諾。註冊資本在1000萬元以下的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的部分登記事項,委託給分局核準。對私營企業以兼併、購買等形式介入國有、集體企業的改革,並將其整體改造為私營企業的,經有關部門同意,可延期辦理名稱變更手續,可保留被兼併、購買企業的經營範圍。對私營企業以兼併、購買國有、集體企業,整體改造為多元投資主體的私營有限公司的,該公司可按開業登記提交登記要件,按變更辦理登記手續。不涉及註冊資本變更的,按變更登記收取登記費。

    市工商局還鼓勵、支援私營企業以外聯、合作、兼併、參股、控股等方式發展、設立企業集團。申請設立私營企業集團除法律、法規有專項規定的外,可直接向登記機關申請。同時不再提交其子公司的驗資報告,只提交子公司按《公司法》出具的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控股、出資證明書。 (陳寶輝 鄭春清 常微)

    《天津日報》200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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