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戶籍改革大事記

    3月,浙江湖州市打開戶籍“變法”的大門。

    4月,廣西以身份證制度代替戶籍管理制度,逐步取消農村人口到城鎮落戶的“農轉非”計劃指標限制。

    從5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遷移或者農轉非的居民,將不用再辦理《市鎮居民糧食供

    應轉移證明》,這意味著長期以來“跟著戶口走”的糧油遷移制度被取消。

    5月,上海由於人戶分離情況的增多,改“戶籍制”為“居住地制”。

    7月30日,浙江省寧波市開始徹底拆除城鄉之間的戶口門檻。

    7月,山東省政府出臺了《關於積極推進小城鎮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規定,今後辦理小城鎮居民戶口,不再實行計劃指標管理,城鎮引進的各類人才,本人及直系親屬均可在城鎮落戶。

    8月1日,石家莊戶籍改革正式實施,公佈了7條戶口全面放開準入標準,在直系親屬投靠、外來投資、大中專畢業生分配、外來務工人群戶籍管理等方面實現了重大突破。

    8月底,江西新餘市“徹底取消城鎮農轉非計劃指標管理”等戶籍改革措施正式推行,江西省戶籍改革拉開序幕。

    從9月1日起,陜西省寶雞市徹底取消農轉非戶口限制指標。

    9月,北京市人事局作出規定,登報招聘不用再明示戶籍要求;北京公開選拔副局級領導幹部時,“北京市城鎮居民戶口”的一貫要求被取消;新通過的《北京市促進私營個體經濟發展條例》允許進京開辦私企者申辦北京戶口。

    《北京日報》200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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