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戶籍制度改革七項政策解析

      投親入戶條件放寬, 如果是非直系親屬,難道就沒有入戶鄭州的可能了嗎?在今天的會議上,記者欣喜地獲悉,這將成為歷史。

    在新的戶籍制度改革政策中,包括了投靠親屬該怎樣入戶的內容,並對其入戶條件和所需的證明材料作出了調整。

    在入戶條件方面,夫妻雙方分居三年以上,一方在我市有常住戶口的,准予遷入。更為重要的是增添了一項新內容,即男性超過60周歲,女性超過55周歲,身邊無子女,需到我市投靠子女生活的,准予遷入,這在以往的戶籍制度中是沒有的。而以前的規定則為:遷入非直系親屬戶口的,原則上不予辦理,特殊情況應徵得遷入派出所同意後,再辦理戶口遷移。同時還規定,我市居民的子女,戶口在外地,年齡在16周歲以下的(在校學生年齡可放寬到18周歲),准予遷入。

    孩子戶口隨父隨母均可

    對於許多剛剛成為父母的市民來説,孩子的戶口便成了一個頗為棘手的問題。記者從昨日的戶籍制度改革會議上了解到:此次戶籍制度改革在出生入戶的入戶條件和需提供的證明材料加以慎重考慮,並做出了相應的調整。

    在入戶條件方面,今後對於鄭州市居民的新生嬰兒,將允許任意選擇,准予隨父或隨母任何一方在鄭入戶。而在以前的規定當中則規定,新生兒出生入戶需要嬰兒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並提供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生育指標證明。另外,對於非婚生子女,則需調查證明血緣關係,證明屬實的,方准予隨生父或生母入戶。

    買房子就可成市民

    買房即可成為鄭州市民——這在昨日舉行的戶籍制度改革會議上成為一個新的亮點。市委市政府不僅對購房者大開綠燈,同時也給房地産公司帶來了好的消息。

    在購房的入戶條件方面,新政策明確規定:外地公民在我市市區購買房屋,建築面積達56平方米以上的,其本人和直系親屬(下同)准予遷入2人,達90平方米以上的可遷入3人,達120平方米以上的可遷入4人,達150平方米以上的可遷入5人。和以往的規定相比,此次做出了較大的調整。以前的規定為:必須是2000年以後購買的房子,並且只有90平方米和200平方米以上兩個檔次。同時,房地産公司在提供此條件的時候,必須報請市政府審批,而現在則不需要。這些舉措無疑是一些中等收入者的福音。

    投資入戶條件放寬

    為更好地繁榮我市經濟,加快城市化的進程,市委市政府招賢納士,在這次戶籍制度改革中,也很好地體現了出來,對投資、納稅人的入戶條件做出了重大調整,放寬了條件。

    在入戶條件中,明確規定:在我市投資、經商、辦企業的外地公民,連續經營3年以上,每年納稅達到3萬元以上的,或一年納稅達到10萬元以上的,本人和與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親屬戶口可遷入我市。這項措施比起以前的“只限于一年納稅10萬元以上的人,並且僅限一人遷入我市”的規定來説,可謂大大前進了一步。同時對於外商投資企業,也明確規定按其實際投入外資額,每10萬美元可遷入一人。

    外地企業成建制入戶有新規

    近年來,隨著我市投資環境的日益改善,外來人員在我市投資辦廠已經不再是新鮮的事情了。此次戶籍制度改革,也給予了外地企業相應的優惠政策。

    對於企業成建制遷入的問題,在此次戶籍改革中也做出了説明。市委市政府經過反覆考察研究,決定對於外地企業成建制遷入我市的職工入戶規定如下:外地企業成建制遷入我市的職工入戶必須經市政府批准,方准予遷入。而且鋻於可能入戶的人數較多,在辦理入戶的相關手續時,企業必須提供市政府的批文和遷入人員的入戶花名冊。

    學士碩士博士先入戶後擇業

    為吸引更多的優秀人才來我市,市委市政府在戶籍制度的改革上可謂大刀闊斧,大大放寬了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就業入戶的條件,尤其對高素質人才實施了相應的優惠政策。

    在入戶條件方面,具有博士學位願到我市就業的畢業生,可先入戶後擇業,與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的戶口可隨遷入戶。這在以前的戶籍制度中是根本沒有的。而碩士和本科畢業生自願在我市就業的,可先入戶後擇業。戶籍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在以前,則恰恰相反,需要先擇業方可入戶。同時,大專畢業生在我市有接收單位的,憑就業報到證,准予入戶。我市需要的特殊專業的中專、技校、職專畢業生,有接收單位,經勞動保障或人事部門批准,憑就業報到證,准予入戶。在這項內容裏,首次包括了特殊專業中的技校、職專學生。

    外地企業職工遷鄭有新規

    在昨日舉行的戶籍制度改革會議上,對一些已經開始實行的但沒有公布於眾的新規定做出了明確答覆,其中便包括外地企業職工工作調動入戶條件的相關內容。

    在入戶條件方面,市委市政府規定:外地企業職工具有中級(相當於工程師)以上專業職稱的人員和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人員,經勞動保障或人事部門批准,均可准予遷入。同時,具有高級職業技能資格(技師、高級技師、高級工)的人員和我市急缺的技術工種和特殊工種的人員、企業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地企業職工,在我市有接收單位,經勞動保障或人事部門批准,也准予遷入。

    新華社 200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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