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出臺出入境管理6項新舉措

    26日結束的“江蘇省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會議”上傳出資訊,該省公安廳推出了出入境管理工作六項改革新舉措。

    一是簡化赴港澳商務申請手續,放寬簽注期限:下放赴港澳商務簽注受理權,一律由縣(市)公安局受理。下放15天一次和3個月多次簽注審批權,一律由省轄市公安局審批。取消3個月以下赴港澳商務簽注申請的納稅或創匯限制,實行按需申領。對納稅50萬元人民幣或創匯5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以及納稅200萬人民幣、創匯2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確需長期、經常往來港澳的,分別發給有效期為1年或3年的多次赴港澳商務簽注。

    二是該省公安廳南京祿口國際機場口岸簽證處將在祿口國際機場為來江蘇旅遊的外國團隊辦理“落地簽證”。

    三是在南京祿口國際機場設立中國公民出入境專用通道。

    四是自2月1日起,取消出國申請的境外邀請函,取消出境登記卡。公民出國除團隊旅遊、大專以上學歷人員自費留學、公派留學、收養兒童出國定居、勞務公司辦理的出國勞務、境外就業服務機構辦理的出國就業、出國文化交流仍需提交與“出境事由相應的證明”外,申請出國定居、探親、訪友、個人旅遊、商務、就業只需按規定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和單位(派出所)意見,不需提交其他證明材料。

    五是今年內,南京、蘇州、無錫三市完成公民憑身份證、戶口簿按需申領護照試點工作。其他地方也將積極準備,創造條件逐步推開。2003年底前,全省全部實行憑身份證、戶口簿按需申領護照。

    六是2003年前對在江蘇的外籍高級管理和科技人才、投資數額較大的外籍投資者等外國人實行“綠卡”制度。(沈宮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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