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小學生缺乏基本法律常識


    最近一項對北京市崇文區中小學開展的法律常識和問卷調查中發現,孩子們法律基礎知識薄弱,竟然有37.5%的孩子認為政府是審判機關。

    在北京崇文區依法治區小組辦公室對400名中小學生進行的這項調查中,不少人對憲法的有關內容不清楚,有37.5%的孩子搞不清人大的職能,不知道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錯誤地認為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審判機關和最高檢察機關。

    北京日報的報道説,有的孩子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有關規定不清楚。56%的孩子認為14至18歲的青少年違犯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不會被處罰;還有的同學認為教唆或者脅迫、誘騙他人違犯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人,也不受處罰。

    34.5%的孩子都對《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嚴重不良行為”的內容理解不全面,有的同學錯誤地認為糾集他人結夥滋事、攜帶刀具而屢教不改等行為屬於嚴重不良行為。

    針對中小學生對法律基本常識的掌握不樂觀的情況,崇文區依法治區小組辦公室決定採取相應的對策,同時建議各級法制宣傳教育部門加強全市中小學生基本法律常識的宣傳教育。

    中國新聞網 2001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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