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九成人支援以套內面積計價  

    深圳市規劃國土與資源局近日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截止到昨天下午,近九成人投票支援深圳房屋銷售實行以“套內建築面積”(俗稱“關門面積”)計算房價。有關部門表示此次調查將直接影響有關的決策。

    據了解,廣東省建設廳、物價局曾于去年聯合下發了《廣東省房屋交易價格計算暫行規定》,明確宣佈商品房以套內建築面積計算房價,公共部分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的建 設費用計入總成本,即套內建築面積銷售單價包含公攤面積的成本,公攤面積不另行單獨計算。而深圳現行的房地産買賣合同文本卻規定有三種選擇:一是按建築面積計算;二是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三是按套計算。由於深圳大部分購房合同採用按建築面積計算,有關部門發現,公攤面積的確認帶來不少的糾紛,如公攤面積不明確、售後公攤面積增加等問題的出現,使消費者不勝其煩。

    不過,據記者了解,也有少數市民在本次調查中留言認為,應該按“老辦法”執行,但合同中應標明套內面積及公攤面積,並註明公共面積分攤了哪些項目。該市民認為,如果只按套內面積計價,有可能發生公共面積部分被發展商或物業管理公司佔用,小業主利益被損害的情況。而且如果改按套內面積計價,銷售單價小幅上漲,一些購房者不清楚怎麼回事,有可能會被一些發展商及仲介鑽空子。

     深圳商報2002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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