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滬穗居民調查:逾九成居民贊同修憲保護私有財産  

    今年“兩會”的諸多提案中,“將保護公民私有財産寫入憲法一項,引起了社會各界廣泛重視。近日,中國經濟景氣監測中心會同中央電視臺《中國財經報道》欄目組對北京、上海、廣州三大城市700余位市民進行了問卷調查。結果顯示,93.0%的受訪者贊同修憲保護公民私有財産,僅有7.0%的居民持反對態度。

    從調查反映出,黨和政府號召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但居民對增加財富還是心有餘悸,希望私有財産受到法律保護,這也是多數居民傾向將保護私有財産寫入憲法的一個重要原因。從另一個角度來看,93.0%的比例也足以説明,明確私有財産的概念,並不會引發廣大城市居民的不滿情緒。

    與此同時,雖然九成以上居民贊同憲法保護私有財産,但在時間上仍表現出分歧。45.5%的居民認為私有財産受保護要寫入憲法,而且要儘快寫入,理由是非公有經濟已經佔到我國GDP的近30%,並且早已被憲法確認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不應再被拖延。此外,47.5%的居民認為私有財産受保護要寫入憲法,但應該“緩辦”,因為這是重大而複雜的問題,還需要充分討論以及理論昇華,不宜操之過急。

    在民間財富日益擴大的今天,關於私有財産安全性的問題已經逐步顯現。調查結果顯示,40.5%的居民認為私有財産有可能被侵害,25.5%的居民保持中立態度,另有34.0%的人認為不會受到侵害,基本形成了比較平均的觀念分佈。對於私有財産可能被侵害的原因,30.3%的居民認為在於無法律保障,雖然全國人大在1999年修憲時明確了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但畢竟沒有象對待公有財産那樣在憲法中列明“公共財産神聖不可侵犯”、“國家保護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産”;同時,另有29.8%的居民指出可能的侵害在於價值被低估,它的實際貢獻和在交換中的價值可能無法得到應有的承認;另有27.8%指出可能侵害在於不公平對待,在市場準入、資金籌集和生産經營的外部環境等方面,非公有經濟面臨困難;此外10.6%的人直言,如無憲法的保護,私有財産在法律上存在被國有化的可能。

    由此也引出了國家是否可以有償徵用私有財産的問題。17.5%的居民持無條件同意的態度。而67.5%的人同意有償徵用,但希望補償標準由雙方共同制定。這部分人認為,國家作為國有財産的所有者,在徵用私有財産或與私有財産交易時,不僅要遵守市場交易的有償原則,而且要遵守價值規律的等價和協商原則。此外,15.0%的受訪者表示不同意任何條件的徵用私有財産。(鐘景)

    

    中國資訊報 2002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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