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魯浙三省郵政儲蓄異常增長現象調查  

    近日在河南、山東、浙江三省調查發現,由於高利差的誘引和現行監管體制的盲區,不少基層郵政局將郵政儲蓄作為新的增長點,紛紛擴充網點,採取種種手段搶佔市場,從而引發農村本來就很緊張的資金“倒流”城市,農村金融市場供需失衡,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村經濟發展。

    目前,郵政儲蓄已經從“聚沙成塔”的金融配角一躍成為農村資金市場的“巨無霸” 。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副行長王進誠對記者説:“開辦郵政儲蓄業務的初衷,是想利用郵政的網路和人員,以積聚閒散資金支援國家的經濟建設,然而現在這種金融配角在不少地區已經成為農村資金市場上的主角了”。來自面上的統計顯示,到2001年10月底,全國郵政儲蓄餘額已達到5613億元,僅次於四大國有商業銀行而位居第五。其中,郵政儲蓄金額七成以上來自農村。據浙江省郵政儲匯局經營科科長楊東凱介紹,目前全省郵政儲蓄存款餘額已達到224億元,全省1500余處郵政儲蓄網點,2/3設在農村,有的村裏也有郵政所。

    記者在三省採訪發現,儲蓄業務本來是郵政局的“副業”,結果卻成為基層郵政局爭搶的“主業”,在不少地方,郵政儲蓄的收入要佔整個郵政業務收入1/3以上。一些搞傳統信函包裹郵遞、報刊雜誌發行等主營業務的人越來越少,大家爭搶著去攬儲。基層人士認為,引發郵政儲蓄快速膨脹的主要原因有:

    --利率傾斜性政策構造了郵政儲蓄機構強勁的利益驅動機制。目前人民銀行對郵政儲蓄業務管理仍沿襲計劃經濟體制下設立的管理模式,即郵政儲蓄存款金額轉存人民銀行,人民銀行按季度支付利息,郵政儲蓄部門從中獲取利差。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研究員應宜遜説,從1996年開始人行已連續8次降息,銀行業資金的存貸差水準已十分微小,目前商業銀行存人民銀行的定期一年存款,年利息僅為2.07%,而郵政局轉存人民銀行的年利息為4.6008%,兩者相差2.5308 個百分點。據人行濟南分行定點調查,包括人工、場地、設備等各項費用支出在內,目前郵政儲蓄組織存款的綜合成本約為2.91 %,光“吃”人行利息一項的利差收入就有1.69個百分點左右。

    --客觀的競爭優勢是縣及縣以下郵政儲蓄快速“長大”的重要支撐。

    一是網路優勢。目前郵政儲蓄在全國1700多個縣、市實現了通存通兌,有營業網點2萬多個,哪怕是在遠在西藏中印邊境上的一個小鎮,都可以通過郵政金融網提取現金。這些資源優勢使其明顯超過了農村主要競爭對手--那些設在一鄉一鎮,實行獨立核算,電子化水準偏低,服務手段落後的農信社。

    二是匯兌優勢。隨著農村外出務工人員增多,匯兌資金滯留增加,促進郵政儲蓄業務紅火。部分郵儲機構還採取延期兌付匯兌資金、擅自轉存等方式將個人匯兌款項轉入郵儲賬戶,做大郵儲“蛋糕”。據人行青島、濟寧、東營等中心支行反映,約有三成左右的郵政匯兌資金轉化為郵儲。

    

    三是機構優勢。郵儲網點遍佈城鄉,郵遞員每天穿梭于各城鎮和鄉村間,大多兼任儲蓄代辦員。山東棗莊市共設立郵儲網點95個,其中縣以下機構72個,鄉鎮郵儲覆蓋率達九成以上。在寧波的慈溪市,當地農信聯社胡劍稚主任拿出市人行的統計表給記者看,全市郵政儲蓄餘額到2001年11月底,就已經達到12億元。他反映,當地郵政局視郵儲為“新的增長點”,迅速擴充網點,不到一年時間,網點數量就由62個猛增至146個。

    --清理農村基金會和國有銀行撤並網點為郵政儲蓄開拓農村市場“讓”出了空間。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不少商業銀行和農信社清退的協儲員“倒戈”加入郵儲隊伍,山東威海建行撤銷農村代辦點後,5.8億元的代辦存款全部劃轉給郵儲,農行臨沂平邑縣支行撤銷1300個代辦站後,流向郵儲的資金達六成以上。

    --不正當競爭行為直接為郵儲超常增長注入了“興奮劑”。寧波市鎮海區河頭信用社主任陳泰山説:郵政儲蓄所在農村拉農戶存款,額外按照千分之四至千分之五的比例給回扣,或者發一條毛毯之類。對於存款大戶,則採取安電話不收費、送手機等等優惠,吸引了不少儲戶。

    河南、山東、浙江三省的基層人士普遍認為,我國的郵政儲蓄自1986年恢復開辦以來,對聚集社會閒散資金,增強人民銀行的宏觀調控能力,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入,郵儲經營和監管中存在的問題也逐漸暴露,當務之急應採取必要措施遏制郵儲“虛腫”的勢頭,必須改革現行郵政儲蓄資金管理體制和監管機制,從政策層面減少郵政儲蓄對農村資金市場的衝擊。

    近年來,郵政部門“貼水”攬儲方式趨於隱蔽,而當前人民銀行監管手段滯後,對郵政部門監管範圍的“受約束性” 也使查處難到位。人行山東平陰縣支行行長許存民面對記者,一臉苦惱,全縣郵儲餘額已經達到2.58億元,郵儲的做法像 “地下黨”,人行不僅沒權管住他的負責人,也無法去查他的賬。他説,現在人行對郵儲機構的監管有“三難”:一是對從業人員處置難。按現行金融法規,人民銀行對郵政部門監管對像是各級郵政局所屬郵政儲匯局及其負責人,可郵政儲匯部門負責人並沒有實質上的經營決策權。這樣,在對金融機構負責人的處理上,真正應承擔違規責任的人無法實施處罰;二是由於郵政儲蓄屬於非金融機構,導致處罰依據不明確,實際操作難;三是全面實施檢查難,各級人行監管部門只能對郵政儲蓄業務進行監管,而難以囊括其全面財務收支。

    浙江省郵政儲匯局局長王雄飛承認,現行的郵政儲蓄資金轉存款利率的確較高。但是,1998年郵政電信分家前,是以電(信)養郵(政),分家後,郵政局的政策性虧損窟窿由誰來彌補?他建議,國家也可以考慮設立普遍服務基金等形式彌補郵政局的政策性虧損。

    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副行長王進誠認為,郵政的虧損,應該由財政解決,而不應指望郵政儲蓄,由銀行去救濟。畢竟,農業發展還需要資金。他説,郵政儲蓄超常發展帶來諸多負面效應。它不僅分流了農村資金,削弱了金融對“三農”的支援力度,而且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加大了人民銀行監管的難度,同時也加重了人民銀行和中央財政的負擔。

    要使郵政儲蓄業務良性發展,出路究竟在哪?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研究員應宜遜等專家建議:

    --更新郵儲資金經營機制。一是使郵政儲蓄資金由單一轉存人民銀行為多元化運用,引導郵政儲蓄資金進入貨幣市場,促使其進行同業拆借、購買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券;二是將郵政儲蓄新增存款中來源於農村的資金,通過人民銀行的支農再貸款,按相當比例返還給當地農信社,以確保農村資金來源於農村,用之於農村;三是降低郵政儲蓄資金轉存款利率,今後新存入人民銀行的資金與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執行同樣的利率,從而達到金融機構平等競爭,從源頭上遏制郵政儲蓄部門過快發展的勢頭。

    --加強對郵政儲蓄的監管。一是會同審計部門對郵政儲蓄進行檢查審計,解決人民銀行不能查看郵政部門全部業務問題,從而杜絕郵政部門在吸收存款業務中的不合規支出;二是採取現場與非現場檢查、明查與暗訪、社會監督與人行監管相結合等措施,對郵政儲蓄業務進行全方位監督與管理;三是以人為本,依據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對郵政儲匯部門負責人進行審查管理。

    --建立健全郵政金融法律法規。要制訂專門的郵政儲蓄法規,充分明確郵政儲蓄監管內容和責任人的責任追究辦法,使人民銀行監管有法可依,改變目前金融法律法規對郵政儲蓄約束軟化的現狀。

    新華社2002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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