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除惡--嚴打黑惡 整頓秩序
高檢公安部:堅決打掉黑惡勢力“保護傘”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近日聯合發出《關於在嚴打整治鬥爭和整頓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中加強配合加大查辦職務犯罪案件工作力度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要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密切配合,相互支援,依法快捕、快訴,形成打擊黑惡勢力犯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以及黑惡勢力“保護傘”和有關職務犯罪的合力,使嚴打整治鬥爭和整頓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深入、健康地開展。

    通知要求公安機關把查處有組織犯罪、帶黑社會性質的團夥犯罪和流氓惡勢力犯罪,爆炸、殺人、搶劫、綁架等嚴重暴力犯罪,作為工作重點,堅決查辦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檢察機關要把查處黑惡勢力“保護傘”案件作為工作重點,堅決查辦在嚴打整治鬥爭中發生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包庇、阻礙查處黑惡勢力犯罪的職務犯罪案件,以及洩露國家秘密,為犯罪分子通風報信的犯罪案件;堅決查辦司法工作人員枉法追訴、裁判,私放在押人員,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以及有查禁犯罪活動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犯罪案件,堅決查辦國家工作人員收受賄賂,包庇、縱容、支援黑惡勢力犯罪及其他嚴重刑事犯罪的有關職務犯罪案件堅決查辦利用職權報復打擊辦案人員的案件,徹底打掉“保護傘”。

    《通知》要求在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中,公安機關要重點打擊嚴重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活動,包括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偽造金融憑證詐騙、制販假幣、逃匯騙匯、合同詐騙以及涉稅犯罪等。檢察機關要突出查辦在整頓市場經濟秩序中發現的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違法犯罪活動背後的瀆職犯罪案件,包括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濫用管理公司、證券職權,徇私舞弊不徵、少徵稅款,徇私舞弊發售發票、抵扣稅款、出口退稅,違法提供出口退稅憑證,非法批准徵用佔用土地,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放縱走私,放縱制售偽劣商品以及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等犯罪案件對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實行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案件和負有管理和維護建築、文化市場秩序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案件,以及重特大安全責任事故中涉及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行為構成犯罪的案件,都要堅決予以查處,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崔士鑫

    《人民日報》 2001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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