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除惡--嚴打黑惡 整頓秩序
嚴打還需“連打”和“聯打”

    目前,“嚴打”鬥爭在全國各地正如火如荼地展開,廣大民警英勇拼搏、浴血奮戰,一個個犯罪團夥被摧毀,許多犯罪分子落入法網,“嚴打”鬥爭取得了巨大的成績,社會治安明顯好轉。

    但是,必須清醒地認識到,要鞏固取得的成績,實現社會治安根本好轉、長治久安,光有“嚴打”還不夠,必須加上“連打”和“聯打”,使“嚴打、連打、聯打”有機結合起來。

    “嚴打”更需“連打”。一方面,社會治安形勢嚴峻、成因複雜,不可能通過一兩次聲勢浩大的專項鬥爭畢其功於一役,把所有問題都解決;另一方面,一部分犯罪分子憑藉多年“經驗”鍛鍊出來的“嗅覺”,會在“嚴打”中狡猾地“蟄伏”起來。當他們認為風頭已過、形勢趨緩時,就會再次跳出來,更加瘋狂地危害社會,使社會治安出現反覆。因此,要遏制違法犯罪活動,使社會治安得到根本好轉,必須樹立長期作戰的思想,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堅持不懈、連續不斷地開展“嚴打”鬥爭,使“突擊性”“嚴打”成為“長效性”“嚴打”,始終保持高壓的態勢,不給犯罪分子絲毫喘息之機。如果“嚴打”一陣風、搞“運動式”,打時緊一陣,不打時松一陣,犯罪分子便有機可乘,導致“嚴打”時是“良民”、“嚴打”後是“惡人”的怪現象發生,這與“嚴打”的初衷是相悖的。

    “嚴打”更需“聯打”。一是“嚴打”是一項規模宏大的社會工程,不能光靠政府、公安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公民個人都應該樹立“嚴打”意識,積極協助公安機關打擊犯罪活動,給“嚴打”注入新鮮血液,使之成為“聯打”。人人喊打、處處喊打,犯罪分子便成了過街之“鼠”、喪家之“犬”,無處可逃。二是屬地管轄原則決定了各地公安機關在“嚴打”時主要是立足於本轄區的案件。而犯罪分子實施犯罪行為後,往往不會坐以待斃,而是四處逃竄,東躲西藏。這就要求各地公安機關在搞好本轄區“嚴打”的同時,樹立大局意識,搞好橫向協作,展開“聯打”。既要打掃自己門前的“雪”,又要管理他人瓦上的“霜”,清除一切流竄至管內的污垢,使轄區成為一片凈土。 魏繼國

    《法制日報》 2001年8月07日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996214/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