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除惡--嚴打黑惡 整頓秩序
廣東潮州一涉黑犯罪團夥頭目被判死刑

    廣東潮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對三宗嚴重刑事案件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作惡多端的涉黑犯罪團夥頭目黃明宏、阮俊賢等罪犯被判處死刑。

    據介紹,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三日,黃明宏夥同二名團夥成員各持一支“五四”式手槍,闖入涉黑犯罪團夥頭目鄭煌位於佛山的住所,亂槍將鄭煌打死。經審理查明,黃單獨或合夥敲詐勒索作案三十一宗,共得贓款四百八十九點七萬元;妨害公務作案一宗,並長期非法持有、私藏“五六”式衝鋒槍三支,“五四”式手槍三支及子彈、手雷若干。潮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綁架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 妨害公務罪,數罪並罰,一審判處黃明宏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阮俊賢係以鄭煌為首的涉黑犯罪團夥的骨幹分子。經法院審理認定,阮合夥故意殺人作案二宗,致二人死亡,二人受傷;合夥綁架作案二宗,致一人輕微傷;合夥敲詐勒索作案八宗,得贓款五十九萬元;合夥爆炸作案三宗;合夥故意傷害作案一宗,致一人輕傷。阮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綁架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爆炸罪,數罪並罰,被潮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另外,鄭煌團夥的另一名骨幹分子劉作鵬也因犯綁架罪、爆炸罪、敲詐勒索罪等罪被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新華社 2001年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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