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除惡--嚴打黑惡 整頓秩序
加大對著作權的保護

    全國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顧昂然,今天在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上,就著作權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況作了彙報。

    顧昂然説,教科文衛委員會提出,我國雜技在世界上享有很高的聲譽,雜技造型具有獨創性,應明確規定為著作權保護的客體。有的委員建議,按照伯爾尼公約的規定在著作權保護的客體中增加建築作品。因此,法律委員會建議在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中增加規定雜技藝術作品和建築作品。

    關於廣播組織的權利。有的委員和教科文衛委員會提出,對於廣播組織製作播放的節目應當區別情況作出規定,有的屬於以類似攝製電影方法創作的作品,應適用有關保護作者權利的規定;有的屬於播放的內容,應享有播放權。因此,法律委員會建議將修正案草案關於播放權的規定修改為:“廣播電臺、電視臺有權禁止未經其許可的下列行為:(一)將其播放的廣播、電視以無線方式重播;(二)將其播放的廣播、電視錄製在音像載體上以及複製音像載體。”

    

    人民日報 200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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