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除惡--嚴打黑惡 整頓秩序
打好社會治安攻堅戰

    社會治安,不僅是一個重大的社會問題,也是一個重大的政治問題;不僅關係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而且關係社會的政治穩定;不僅關係我們人民民主的國家政權的長治久安,而且關係我們黨執政地位的鞏固。社會治安不好,人民群眾不能安居樂業,不僅會影響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而且會影響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會影響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宏偉目標的順利實現。

    黨中央決定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開展聲勢浩大的“嚴打”整治鬥爭,堅決把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打下去。這是順應人民群眾呼聲所辦的一件大事,是解決當前社會治安問題的客觀需要。

    黨中央、國務院根據我國當前社會治安面臨的嚴峻形勢作出的這一重大戰略部署,充分表達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強烈願望,代表了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這是自1983年以鄧小平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二代中央領導集體作出的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嚴打”鬥爭的決定後,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三代領導集體作出的又一次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嚴打”整治鬥爭的決定,是向全黨全國人民發出的同嚴重刑事犯罪和經濟犯罪作鬥爭的戰鬥號令。

    多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先後採取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各級黨委、政府和政法部門等各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確保了我國社會政治大局穩定。但必須看到,現在,刑事案件總量上升,危害增大。爆炸、殺人、搶劫、綁架、投毒、拐賣婦女兒童等嚴重犯罪活動猖獗,特別是一些地方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團夥橫行霸道。鄉霸、市霸、路霸等一些流氓惡勢力為害一方。入室盜竊、扒竊、盜竊機動車等多發性案件居高不下,經濟領域的犯罪活動也很突出。黃賭毒等醜惡現象屢禁不止,污染社會風氣。各種治安災害事故不斷發生,人身傷害和財産損失嚴重。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危害社會秩序和社會安定,妨礙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人民群眾對刑事犯罪分子深惡痛絕,強烈要求有關部門採取嚴厲措施,狠狠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大力整治社會治安秩序。

    中央決定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一場“嚴打”整治鬥爭,是基於對整個社會治安形勢的準確判斷及時作出的重大決策。毫無疑問,這場鬥爭的開展,對於有效地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切實保證廣大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切實維護和促進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為實施“十五”計劃開好局、起好步創造良好的治安環境,具有極其重要的政治意義。

    因此,在“嚴打”鬥爭中,應當廣泛發動、組織群眾,充分調動人民群眾同犯罪分子鬥爭的積極性,使犯罪分子沒有藏身之地。要大力表彰和宣傳人民群眾同犯罪分子英勇鬥爭的模範事跡,表彰和宣傳政法機關執法人員不畏艱辛、不怕犧牲、打擊犯罪、保護人民的英雄事跡,弘揚正氣,震懾犯罪。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同犯罪分子作鬥爭的勇氣,在全社會形成人人關心治安秩序,齊心解決治安問題,全力維護治安的良好風氣。

    

    《人民日報》 2001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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