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新法將提高農民收入

    現在,許多向中國銷售産品的外國商人對“中國有13億消費者”這一説法嗤之以鼻,他們認為他們的産品銷售對象只是城鎮居民。在很大程度上,中國數億的農村人口並不是這些商人的目標,理由非常簡單:這些人口無錢購買進口産品或合資公司製造的産品。

    多年來,農村人口的收入增長緩慢,但中國政府推出的新舉措將在更大程度上保證農民對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從長期來看,這將大大增加農民的收入。這些改革措施具體體現在三月一日開始施行的《農村土地承包法》之中。

    這部法律保證了農民對土地的承包經營權30年不變,並限制了地方官員對農民所承包的土地面積進行變更的能力。尤其關鍵的是,《農村土地承包法》包含了以下一些條款:給予農民轉讓或出租土地的權利;保障農民阻止地方官員向他們施壓、迫使他們放棄土地給房地産開發公司或農業公司的權利。

    這項特別的保護措施將激勵農民增加對自己土地的投資,因此他們也將獲得更高的回報。同時,農民擁有租用或出租土地的權利也將賦予土地以價值。南美洲的相關經驗表明,這種作法能極大地刺激經濟活動。

    秘魯經濟學家赫爾南多德索托(Hernando de Soto)説:“一旦財産的界限得以確定,許多事情便會接踵而生。”德索托是倡導激活“死資本”(Dead Capital)觀念的先驅,他倡導的方式是將所有權給予農民和“地下市場”的小型企業。德索托認為,這是中國向改革的正確方向邁出的一步。他説,秘魯通過確保該國農民擁有130萬塊土地的權利,使這些農民的收入每年提高32億美元。

    德索托同時指出,秘魯從1990年代早期開始給予“地下市場”小生意(比如街頭小販)合法權利和保護。結果,在改革實施的前三年,秘魯創造了50萬個新的工作崗位,同時新增稅收3億美元。

    農村土地租賃市場的建立可能預示著更多土地被整合,並使中國走上一條與東亞其他經濟體截然不同的發展道路。在中國的東亞近鄰中,農用土地依然維持在小塊兒的規模,農民則受到本國政府相關貿易和經濟政策的有效補貼。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Davis)的中國農業問題專家斯科特羅澤爾(Scott Rozelle)説:“未來幾年中國發展的真正問題在於:以眾多小型農村為主的農業經濟能否利用租賃市場來擴張農場規模,並且增加農場的收入。”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日本、台灣和南韓産生的經濟奇跡究其根源則是土地改革。里昂證券新興市場(CLSA Emerging Markets)的中國問題分析師安迪羅思曼(Andy Rothman)認為,與上述國家及地區不同,中國農民不會得到土地的全部所有權,但農民可以將土地作為質押進行貸款。

    與此同時,中國宏觀經濟繼續迅猛增長。今年前兩個月,中國工業增加值較上年同期增長17.5%,固定投資額增長32.8%。今年一月及二月,出口額較上年同期增長32.8%至542.3億美元,進口額猛增57.1%至548億美元。

    華爾街日報2003年04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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