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力引入競爭機制

    《日本經濟新聞》2002年11月23日文章:中國電力引入競爭機制(作者:藤賀三雄)

    中國政府將在事實上解散向全國供電的最大國有企業——國家電力公司。預計月內將正式通過將其分為5個發電公司和2個供電公司的方案。方案的目的在於引入競爭機制、提高經營效率、促使電費下調、激活經濟。

    中國政府於今年5月將壟斷市內電話的舊中國電信一分為二,現在又在電力行業取消了大型國有企業的市場壟斷地位。

    去年年底,國家電力公司所擁有的發電設備容量為1億5900萬千瓦,約佔中國全部發電量(3億3800萬千瓦)的50%,大約相當於日本10家電力公司總發電量的80%。

    在中國,既有像正在建設中的長江三峽大壩那樣由中央政府直接領導的特定公司,也有地方政府引入外資建成的發電所,但國家電力公司佔有絕對的地位,其職工多達138萬人。

    中國網200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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