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私營企業呼喚公平競爭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理應為所有企業創造公平的競爭場——不管是本國企業還是外國企業。但是一種日益強烈的感覺是WTO使中國私營企業處在了不利境地。

    中國浙江私營汽車廠商吉利集團去年末製造了頭條新聞,當時有關部門拒絕發給吉利公司銷售其經濟型轎車的許可證。

    該公司只被授予了商用車輛銷售許可證,這使得其生産的車輛無法作為乘用轎車銷售。

    作為很可能是轎車市場惟一重要的私營廠商,吉利集團引發了一場全國性討論,其主題是:在福特和大眾等外國汽車廠商與有影響的國營汽車企業結成功的聯盟之際,為什麼給予本國企業同等權利卻如此困難。

    在經地媒體的密集報道之後,吉利集團獲得了許可證。擔據一位業界專家説,有30多種私營企業製造的準轎車車型面臨著同樣的問題。

    廣東將頒布法律允許私營企業平等進入中央政府承諾向外國企業開放的所有部門。這是繼3月晚些時候國家計委關於打算向私營企業擴大開放國內市場的通知之後宣佈的。

    計劃開放的部門包括諸如運輸、水電供應等以往由國有公司專營的基礎用事業行業。廣東省的聲明説,將進行試點,以檢驗國家能否對關鍵行為的一些虧損業務實行私有化。

    但分析家説,此類姿態儘管是一個進步,但並不會保證不同部門獲得同等地位。

    例如,銀行一直不願向私營公司提供貸款,儘管政策規定要對它們一視同仁。在中國的銀行業,國有企業的不良貸款通常由政府承擔,或轉給資産管理公司。

    有時貸款是出於政治原因,應政府的要求提供給國有企業,以便保證就業,維持社會穩定或增加出口數字。分析家説,在這樣的情況下,難以指望銀行像純粹的營利性機構那樣運作。

    獲取融資的障礙使私營企業難以參與諸如汽車、電信和基礎設施等由國有企業控制的資本密集型行業的競爭。

    官員評價制度傾向於維持這處政策偏。政績是以官員引進的外資金額來評判的。對私營企業的幫助很少被納入政績的評估。

    因此,儘管WTO規則規定任何經濟部門都不應得到稅收和融資政策的照顧,但由於地方政府試圖把外國企業吸引到自己管轄的地區,條件的差異將繼續存在。

    深圳綜合發展研究所研究員周蘭(音)説,在私營資本管理方面幾乎每個省都有不同的政策限制。

    與此同時,吉利集團有一個夢想——生産中國人製造的中國人買得起的汽車。他把一種車型的價格大幅削減到3萬元以下,使它成為市場上最便宜的汽車。

    吉利集團車型選擇的名字——豪情和美日——反映了他們希望中國汽車有朝一日能超過外國車的雄心壯志。不過,只要籌資的賽場仍然是傾斜的,這個可敬的理想將仍然顯得有些遙遠。(香港《南華早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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