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居所及居住地救助最低標準

    

第一節 災情分析

    

    滿足災民需要的人道主義救助必須基於對當時實際情況的透徹了解,包括對政治形勢、安全因素以及可能的發展趨勢。災民、救助組織、捐助者和當地政府必須明白,人道主義救助是合理的、有效的。因此,分析災害的影響和欲採取的居所及居住地救助措施的效果十分關鍵。如果不能準確發現和認識問題所在,那麼,就難以甚至不可能正確開展救助工作。

    用於跨領域分析的標準化方法對於快速確定急需的人道主義救助並確保將救助物資準確送達受助者十分關鍵。本節提出蒐集和分析資料統一的標準和指標,以便確定救助需要、制定救助方案、監控和評價救助效果,並確保災民的參與。

    分析標準在各項計劃實施前即行啟用,又貫穿于計劃執行的全過程。災情分析從初始評估著手,由此確認災害的影響以及是否及如何實施救助行動;其次是監控,明確救助行動是否滿足災民需要,以確定是否有必要作進一步的調整;再次是評價,全面評價該計劃的執行情況,總結經驗和教訓。

    在行動過程中強調資訊和知識的共用是很重要的,這樣可以對問題進行全面的了解,以協調救援行動。在分析過程中的文件和資料資訊有助於廣泛了解災害對公眾健康的不利和其他後果影響,這樣將有助於進一步改進防災減災策略。

    分析標準適用於災民對不同類型的居所需要,這些需要已在本章的導言中作了介紹,另外,在居所、衣物、家庭用品、居住地選擇和規劃等標準的引言中還將再次提到。

    

    分析標準1:初始評估

    

    根據已經確證的災情狀況並在分析災民對居所、衣物以及家庭用品的需求的基礎上,制定相關的救助計劃。

    

    關鍵指標

    

    ●由具有經驗的人員按照國際通行的方法立刻開展初始評估。

    ●由跨領域的人員(包括供水及衛生、營養、食品、居所救助和醫療救助等)組成綜合評估小組同當地衛生部門、災民男女代表和人道主義救助組織協同開展初始評估,以對當時的災情作出應對策略。

    ●收集資料並用於決策,決策要做到公開、公正。

    ●按性別和年齡對材料加以分類。

    ●收集的資訊用於確定災民對居所、衣物和家庭用品的需求以及用於監控和評估的基本資料。初始評估要考慮到遷移災民的概況、身體情況、當地基礎設施、自然資源及土地利用狀況。

    ●評估時要考慮到災害發生國和受助國的國家居所標準(如果其標準是非通用標準的話)。

    ●提出有關需要外部救助的建議。如果確實需要救助,要對優先救助項目、救助策略和救助物資提出建議。作出一份涵蓋主要地區並有合理建議的評價報告。

    ●在制定居所救助項目計劃時,要考慮災民受到的一般威脅以及易受傷害群體,尤其是婦女和女童受到的特殊威脅。

    ●評估結果要向其他救助部門、當地政府、救助組織和來自災區的男女代表報告。

    

    救助指導

    

    1.國際公認的最初評估程式:見Davis,JandLambert,R(1995),Telford,J(1997),UNHCR(1982),andUSAID(1994).

    2.有關居所及居住地規劃評估所需更詳細的材料:見居住地選擇,居住地標準1。該標準下面的救助指導為物理評價和環境評價提供了詳細資料。

    3.災民的資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人口概況(依性別、年齡、社會地位)。

    ——傳統生存手段,是出生於農村還是城鎮。

    ——傳統生活方式,涉及到公共/私人空間的利用、飲食和食品儲藏、兒童撫養與衛生習俗。

    ——傳統建築技能與建造方式。

    ——災民隨身攜帶的財産。

    ——遷移災民採用的居所類型。

    ——面臨更多威脅的災民群體的需求。

    ——來自外在的或內在的對災民安全構成實際的或潛在的威脅。這包括那些易受傷害群體,尤其是婦女和女童所面臨的特殊威脅。

    4.對當地基礎設施和資源的評價應包括:

    ——可供使用的公路、潛在的飛機跑道、鐵路貨站和港口的條件。

    ——能夠用作燃料和建築材料的木材數量,以及在允許的範圍內能夠獲得的水量。

    ——當地已有的重型機械設備,例如用來建設公路和居住地的推土機和壓路機。

    5.物理資訊應該包括:

    ——適合居住和耕作的地形條件。

    ——潛在水源的種類和保護狀況(見第一章,“供水及衛生救助”)。

    ——環境中易受破壞的區域。

    ——季節變化,包括降雨、降雪、溫度變化、大風、洪水。

    ——地方病、傳病媒介和害蟲(見第一章,“供水及衛生救助”;第五章,“醫療救助”)。

    6.早期預警資訊及防災準備工作:

    只要有可能,都要支援做好此項工作,因為這將有助於初始評估。防災準備工作包括從戰略的高度來進行人員訓練和物資(例如用於建造居所的材料)的儲備。如果能預先知道將來可能發生人口遷移,就應該立即去收集相關的資訊並加以分析:當地政府、聯合國機構和有關組織所能制定物資供應及儲備計劃;在救助人員到達以前,要對現有的有經驗並可參與制定計劃和物資供應的人員有所了解。

    7.及時:及時是初始評估的關鍵。初始評估必須在災害發生後儘快進行。如有必要,應同時提供緊急救助。儘管評估可能遇到特殊事件和各種情況,但評估人員到達災區應在一週之內作出評估報告。

    8.參加評估人員:參加評估的工作人員必須包括那些能夠用當地文化上可接受的方式從災民的各個群體收集資料的人員,特別是要有性別分析能力和語言技能的人員。最理想的情況應當是參加評估人員男女比例適當。

    9.評估程式:在開展現場評估工作之前,所有的參與者須對評估程式達成一致意見,並向參加評估人員佈置相應的任務。

    10.資料收集:收集資料的方法有多種,應根據不同的條件乃至不同種類的資訊仔細選擇不同的方法。一般來説,在情況變化大,突發事件(如新的人口遷移、流行性腹瀉的爆發)經常發生時,資料收集工作應經常開展。初始評估應當快捷,可以粗放些,而在分析時,時間比較充裕,資料更加齊備,分析可得到完善。編寫校驗清單是一種有效的辦法,據此可以確保所有的關鍵問題不會遺漏。

    11.資料來源:還可從以下幾個方面收集用於評估報告更加詳細的資料,包括其他已有的文獻、相關的歷史資料、災害發生之前的資料、同有關知情者(如捐助者、救助組織工作人員、政府工作人員、當地的專家、社團領導、老年人、醫療救助人員、教師、商人等)的訪談。國家或地方的規劃方案也可能是重要的資料來源。必須明確資料收集方法的可靠性和局限性。

    12.主要問題:按照國際法,了解災民的權利有利於開展評估。通過初始評估和隨後的健康資料分析,應當明確賑災救助地區的社會結構、政治、安全、經濟、人口和環境等問題。在分析新的災害的動態及其影響時,必須考慮以往的經驗以及災民的看法和態度,包括當地在資源、救災能力、弱勢群體和救助需要等資料的收集與分析方面的專長和知識,還必須考慮遷移和未遷移災民的災前和當前的生活狀況以及當地的資源狀況。

    13.易受害群體:必須特別考慮易受害群體的救助需要。這些人包括婦女、未成年人、孤兒、老人、兒童和殘疾人員,還須考慮不同的性別。當寡婦、單身婦女和無人照看的未成年女孩不再受到公共支援體系保護時,就應該充分意識到她們生活在封閉的居住區裏,將受到實際的或潛在的安全威脅。還要考慮當地社會體系中的性別差異。

    14.災後恢復:考慮和分析有關災後恢復問題是初始評估的一項內容。這樣,救助既可滿足緊急需要,又有助於災後恢復。

    

    分析標準2:監控和評估

    

    必須對居所及居住地規劃的實施效果及其環境變化進行監控和評估。

    

    關鍵指標

    

    ●供監控和評價用的資訊要及時有效;記錄和分析要準確透明、符合邏輯、前後一致。

    ●建立一套體系來系統收集有關救助行動對居所、衣物和家庭需要以及環境的影響(正面或負面)的資訊。

    ●要監控家庭物品的使用情況(這一任務最好由婦女來承擔)。

    ●定期向災民中的男女及兒童代表進行諮詢,讓他們也參與監督活動。

    ●定期發佈有關居所及居住地救助計劃執行效果的報告。前後發生的變化及計劃必須調整的其他方面也應報告。

    ●監控活動要提供該救助計劃滿足災民中的受助目標群體需要的有關資訊。

    ●要建立確保居所及居住地救助計劃與其他救助計劃、災民、有關當局、捐助者等之間的資訊溝通的機制。

    ●按照上述目標及統一的最低標準評估該計劃對災民的救助作用。

    

    救助指導

    

    1.監控資訊的利用:突發事件是爆發性的、不斷變化的。因此,定期和實時收集資訊,確保計劃切合實際至關重要。對項目的經常監控獲得的資訊應該用於項目的考察及評價工作。在某些情況下,必須對救助策略進行調整,以適應具體情況或救助需要的變化。通過對6個月居所救助情況的評估,便可決定是否和如何將項目繼續下去。基於這些資訊,使持續的救助活動、救助組織的長期參與以及解決恢復和重建問題成為可能。

    2.與其他相關領域的合作:評估過程中獲得的資訊常用作醫療衛生資訊系統(見第五章,“醫療救助”)的基礎資料,並用於供水及衛生的監控評估工作。監控和評估活動需要各方面的救助工作緊密協作。

    3.使用和傳播資訊:資訊收集活動必須針對救助項目進行,換句話説,資訊應該有用而且能利用。如果需要,可供其他方面的救助工作和其他救助機構乃至災民使用。採用的交流方法(傳播的方式、語言等等)要適於相關的受眾。

    4.安全保障:對居所及居住地項目實施監控,有助於保障那些易受傷害群體的安全和確定遭受暴力襲擊的事發地點。

    5.參與監控的人員:如果監控過程中需要向災民諮詢,參與監控人員應包括能夠用文化上可被接受的方式從災民中收集資訊的人員,要特別考慮其性別分析能力及語言技能,並提倡婦女參與此項活動。

    6.評估:評估主要是衡量計劃執行的效果,為將來的防災和人道主義救助總結經驗,加強責任感,因而,評估工作是很重要的。評估工作指的是以下相互關聯的兩個方面:

    (1)內部評估。通常由工作人員完成,並作為定期分析和監控資訊評價的組成部分。人道主義救助組織也必須評估其所有計劃在特定災區的救助效果,或者將其與在不同災區的救助效果相比較。

    (2)外部評估。相比之下,外部評估要寬泛得多,由救助組織和捐助者完成,有時或許是在緊急情況發生之後立即進行。進行評估時,採用的方法與投入的人力物力要與該計劃本身的情況相符合,評估報告描述評估採用的方法和獲得結論的過程。評估結果應向所有參與人道主義行動的人員(包括災民)公開。

    

    分析標準3:公眾參與

    

    應向災民提供參與制定和實施救助計劃的機會。

    

    關鍵指標

    

    ●在進行需求評估、方案設計及其執行的有關決策時應徵求災民男女代表的意見並邀請他們參與。

    ●災民男女代表應了解有關救助計劃的情況,並有機會向救助組織反饋對救助計劃的意見。

    

    救助指導

    

    1.保證救助公平:災民參與決策、救助計劃的設計及執行有助於確保計劃的公正、有效。特別應考慮的是要確保婦女的參與以及救助項目中男女代表的平衡。參與居所及居住地救助計劃還有助於災民在危機時刻增強自信和尊嚴,産生集體意識和主人翁感,有助於確保受助者和救助者的安全。

    2.災民可以不同的方式參與提供居所、衣物和居住地規劃:比如通過參與評估小組,參與決策(如空間的公共利用和私人利用),宣傳有關食品儲備、建築傳統;幫助找出安全隱患以及對婦女和弱勢群體的特別威脅;提供受助家庭名單等。

    3.成立協調委員會:協調委員會協助確保各方面人員參與救助計劃。為了保證協調委員會的代表性,其成員的性別、年齡、種族及社會經濟狀況都應有所考慮。政界要人、社會知名人士及宗教領袖等都要有代表。協調委員會一旦成立,委員會成員必須對其作用和職能達成一致。

    4.收集意見和建議:通過定期的民意調查和舉辦座談會達到參與的目的。民意調查可以在分發救災物資或家訪時進行,也可在集會演講時進行。同災民群體成員分組座談時,也可以獲得關於文化信仰和習俗等的有用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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