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至2000年間安然曾四年未交納所得稅

    有關專家1月17日指出,1996至2000年間,安龍曾四年未交付所得稅;並累計騙得稅款返還達4億美元。

    

    公民稅收司法監審委員會主席羅伯特麥克因特是在分析了近年安龍財務報告後做出上述表示的。

    

    麥克因特稱,安龍利用大量在避稅國分支機構和對股票期權進行演繹而逃稅。“他們的稅後利潤比稅前利潤還要高。”

    

    參議院財政委員會官員正在對安龍是否有違聯邦稅法展開調查。

    

    發言人希爾稱,“我們盡全力蒐集有關資料。一旦證明安龍確實違法,我們將依據法律行事。”

    

    麥克因特指出,安龍曾在避稅國登記了800家分支機構。僅2000年,安龍就避稅2.78億美元。在調查的五年間,安龍只有在1997年曾納稅。

    

    1997年後,安龍還受惠于最低稅款的保護。“根據這些規則,一些運作根本無需納稅。”麥克因特強調。

     (中新網) 200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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