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州:“人咬狗”者被控重罪

    美國佛羅裏達州一名男子近日以8項罪名被起訴,其中一項竟然是指控他對一隻狗犯下了傷害罪。據報道,這個名叫墨菲的男子12月19日晚酒後駕車肇事後,被警犬韋德發現。墨菲與狗扭打起來,結果是兩敗俱傷。墨菲出院後將面臨法庭的8項指控,其中包括酒後駕車、肇事後逃離現場以及傷害警犬等等。而這最後一項罪名屬於三等重罪。

    《南方都市報》 200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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