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掙錢一半交了稅

張海洋

    收入的一半交給了稅務局

    今年3月8日,美國國會在有很大爭議的情況下通過了布希提出的10年內減免9580億美元的法案。根據這項法案,美國的個人所得稅稅率將大幅下降。“911”襲擊事件後,美國總統布希的發言人又宣佈,政府考慮再次削減個人所得稅,以提振消費者信心,減少襲擊事件對美國經濟造成的影響。

    美國稅率之高舉世有名,但很多人想不到的是,美國全部個人收入的46%要交給稅務局,而且是“自行申報”。稅收佔其國民總收入的38%左右,可謂名符其實的稅收大國。

    而在所有稅收中,個人所得稅佔了半壁江山,在2000年稅收總額中佔45.6%。而公司所得稅只佔10.1%,關稅佔1.3%。

    據美國財政部統計,2000年財政年度,美國聯邦政府的財政盈餘達到創紀錄的2370億美元,聯邦政府總收入達到2.03萬億美元。其中,個人所得稅達1萬億美元,比上年度增加13.8%。政府預計,今後10年內美國聯邦政府預算盈餘將達到4.6萬億美元。這就是美國政府敢於一再降稅的原因。而拿支撐財政收入的個人所得稅開刀,其影響自然非同小可。

    美國的個人所得稅包括聯邦稅、州稅和地方稅。聯邦稅率全國一致,但州稅率和地方稅率各地不同。有些州甚至沒有州稅,如阿拉斯加、佛羅裏達、內華達、得克薩斯州等。

    聯邦個人所得稅分為5檔:15%、28%、31%、36%、39.6%。州個人所得稅則從5%到8%不等。納稅人的身份則分為四種:單身、戶主、已婚(聯合申報)、已婚(分別申報)。

    不同的身份有不同的年收入起徵額,2000年規定的起徵點分別是:單身4400美元,戶主6450美元,已婚共同申報7350美元,已婚分別申報3675美元。

    賺錢不賺錢,報稅沒商量

    在美國老百姓眼裏,納稅和生老病死一樣是天經地義的事,也是陪伴一生的事情。

    美國稅法規定,所有美國公民、綠卡持有人、在美國境內投資辦企業者,都必須繳納個人所得稅。美國實行的是自行申報制度,每年的4月15日是申報截止日,在此之前,納稅人填好統一印製的表格交到稅務局。不管你的年收入是多少,是否低於起徵點都必須報稅。

    當然,幾乎全部的報稅都是委託會計師來做,原因很簡單,稅法太複雜,一般人搞不清楚。

    逃稅的現象自然也有,但數量很少且風險極高。美國稅務局採用抽查制度,隱瞞部分收入沒有申報的話,沒查到你算你走運,一旦查到,立刻面臨傾家蕩産之重罰,並且將得不到銀行信用,還有牢獄之災。

    在美國,稅務人員的權力之大無出其右,甚至遠超警察和法官。據媒體介紹,為了收繳偷漏欠的稅款,稅務人員可以隨時拿走你的東西。如果懷疑你謊報了收入,他們還可任意在你的住宅、辦公室等處安裝竊聽器、竊聽你談話的內容,拆檢你的信件。甚至衝進你的私人住宅。據説,在美國每年由稅務人員下令強行搬走私人物品的事件數以萬計。

    美國的稅法在嚴密性和公正性方面很值得稱道。不管什麼人,在稅收面前一律平等。前總統克林頓卸任前匆匆赦免了一位犯下逃稅重罪而逃往瑞士的美國億萬大亨,為此招來無數非議,最後國會宣佈赦免令無效。稅法之嚴,可見一斑。

    目前,美國的減稅計劃已經開始實施,但在美國經濟加速下滑的情況下,能否真正落實,前景並不樂觀,因為4.6萬億美元盈餘的10年預測是建立在經濟持續增長的基礎上。普通民眾自然樂得少掏腰包,但是否如政府預期的那樣去花掉這些錢就另當別論了。

    《環球時報》 2001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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