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式新家庭:一個孩子倆爸媽

    現在美國流行一種新式家庭結構:離婚父母和他們的新配偶組成的兩個再婚家庭“合併”在一起,這樣,一個孩子便擁有倆爸倆媽。在美國,越來越多的繼父母們正在嘗試這種新型的家庭關係,他們發現,只要共同努力,遵守一些基本的原則,兩對父母相互協調起來也是可以做到的。

    美國再婚家庭聯合會的主席瑪格裏安琪爾指出,離婚的父母們越來越感覺到,友好相處,不讓子女們為他們的關係操心對子女的成長有好處。父母間的衝突對孩子極端不利,但當離婚父母們和繼父母們能湊在一起,説説話,互相合作,孩子就會覺得很安全,對他們的成長很有利。

    伊利諾伊州的一個繼母凱姆克莉蒂説,她之所以願意這樣做的原因是她儘量用孩子的觀點來看這個世界,儘管她被再婚家庭的事務搞得心煩意亂。她説:“最令人感到不舒服的是,有另一個人也有權作出關於孩子的決定,這意味著我們對孩子管束的權力不再像以前那樣大。但是必須得設身處地為孩子著想,想想孩子在兩個家來回奔走,對他們來説也很難受。應為孩子創造一個舒服的生活環境。”

    不過,對許多離婚的夫妻來説,要與以前配偶的新丈夫或妻子建立一種夥伴關係並非易事。這樣做,離婚的雙方可能都會不適應,但又不得不忍受。他們必須得經常和以前的配偶聯繫,並要和他們成為朋友。

    加利福尼亞伯克利的家庭心理學家安妮伯恩斯坦説:“不要説以前配偶的壞話。告訴孩子,引起矛盾只是因為你與前任配偶看待事情的方式不同,這對孩子保持同父母的良好關係十分重要。”蘇珊海莉和她丈夫戴爾就是這麼做的,海莉女士説:“我們告訴戴爾的女兒,我們也想分享她和她親生母親的生活。但我們不責怪任何人,從未説過她母親的壞話,只是説有時候我們與她的母親意見不一致。”

    如果父母們準備和孩子的繼父母和睦相處的話,就應確定兩個家庭成員的關係和責任。伯恩斯坦説:“兩者的職權範圍應該清晰,如果有人越界,另一方要想辦法作出反應,以保持新家的完整。”

    伯恩斯坦説,有效地安排孩子的生活是孩子不會因為生活在再婚家庭而感到痛苦的另一個關鍵因素。安琪爾博士説:“孩子整個週末應有一個完整的計劃。父母們對孩子要做的事,或因在兩個家之間來回奔波時要帶的東西,如家庭作業、書、科學計劃、體操褲、樂器等都要列一個清單。孩子應隨時帶著這樣一個單子,兩邊的父母都可以隨時根據單子檢查。”

    另外,因為兩邊家庭的事情都很多,所以聯繫也是至關重要的。父母間的聯繫應該比還沒離婚時做得更好,電子郵件和電話留言是彼此聯繫的十分有用的工具。當然不管父母和繼父母們是怎樣互相聯繫的,只要他們在一起能夠做到有禮貌地交談,就邁上了正確道路的第一步。

    《北京青年報》 200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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