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大律師毀在舞女手上(圖文)  

    


羅特坎

    在紐約裏克斯島監獄一間骯髒的牢房裏,米歇爾羅特坎穿著一身普通的灰色囚服,腳登一雙沒有鞋帶的白色運動鞋,滿臉的落魄與無奈。這個紐約房地産界的著名律師、保守的猶太教徒,將在這裡度過9年的漫長刑期,罪名是“非法佔有他人財物”。而他所做的這一切,都是為了一個名叫金伯莉巴比利的脫衣舞女。

    與脫衣舞女交朋友1993年,米歇爾羅特坎從福特海姆法律學校畢業,來到“聯邦住宅貸款抵押”公司,成為一位房地産律師。1995年他開辦了自己的律師事務所。由於業務上的關係,羅特坎經常接觸到紐約房地産界呼風喚雨的重量級人物,遂對他們的生活方式産生了羨慕之情。在他眼裏,成功人士的標誌就是經常挎著漂亮女郎出入夜總會。耳濡目染之下,羅特坎開始陪著客戶光顧一家名為“豐滿”的脫衣舞俱樂部。每週至少去一兩次,每次消費四五千美元,有時甚至上萬。“但我總能把錢賺回來,因為這也是一種投資。許多銀行家以前從來沒有開過這種眼界:整晚喝香檳,兩個膝蓋上各坐著一位漂亮姑娘。所以當他們有生意時,肯定第一個想到我”,羅特坎回憶道。

    在紙醉金迷之中,羅特坎一帆風順地實現著自己的夢想。“他是紐約地産界最能幹的律師之一,幾乎和所有銀行家以及開發商都很熟。但我們不喜歡他,因為他太厲害了”,羅特坎的同學兼朋友安德魯這樣評價他。

    羅特坎不僅在“豐滿”俱樂部找到了成功和自信,還在這兒過上了另外一種生活。他和6名脫衣舞女交上了朋友,經常聽她們訴苦,幫她們解決問題。但羅特坎對這些舞女一無所求———包括性方面。

    “沒有通姦的外遇”

    1996年9月,一位舞女朋友把金伯莉巴比利介紹給羅特坎。後者是一位29歲的金髮女郎,穿著一條吊帶的緊身長裙,曲線動人,羅特坎當時就喜歡上了她。金伯莉為羅特坎跳了舞,又陪他聊了幾個小時(這種服務的標價是1000美元,還不算小費)。此後兩人又通過幾次電話,就開始定期約會了。

    相識還不到一個月,金伯莉就開始抱怨沒有車很不方便,於是羅特坎花幾千美元給她買了一輛二手車。誰知沒過多久這輛車“被盜”,羅特坎索性給她買了輛嶄新的本田。在金錢上,羅特坎從不吝惜。

    金伯莉和丈夫分居後,羅特坎在格林威治村為她租了1套3個臥室、3個浴室的豪華公寓,光租金每月就是6000美元。他還給她的兩個孩子請了保姆。同時,羅特坎決定給金伯莉找一份體面的工作,便利用關係在“城市地産”給她找了份差事,但金伯莉討厭這份工作,沒幹幾天就辭了職。此後金伯莉到“韋切斯特社區大學”去唸書———當然是羅特坎付學費。她想成為一名教師。

    由於金伯莉不再跳脫衣舞,羅特坎希望她能過一個普通人的生活,為她開了賬戶,買了保險,重建了個人信用。當金伯莉抱怨租來的公寓太小時,羅特坎1998年又花31萬美元給她買了一座房子。

    “如果你以為這是一個金錢與肉體的交易的話,那你就誤會了。我遇見金伯莉時快40歲了,不像年輕人那樣初次約會就想上床,我倆之間主要是精神的吸引”。羅特坎説,與金伯莉的親密接觸僅限于擁抱和接吻,儘管也曾裸體共眠,卻從來沒有發生過性關係,因此他把自己的行為稱之為“沒有通姦的外遇”。

    為情所迷觸犯法律1999年,金伯莉的丈夫死於車禍。羅特坎認為終於有機會“與她發展真正浪漫的關係了”。為此他決定幫助她實現一生的夢想———擁有一家夜總會。金伯莉在聖馬克斯選好了地點,投資200多萬美元,建成了一家頗具規模的夜總會,並且取名“海妖”(希臘神話中半人半鳥的妖怪,常用歌聲誘惑過路的航海者而使航船觸礁沉沒,這個名字似乎也預示了羅特坎的下場)。根據起草的所有權協議,這家夜總會由他、金伯莉和金伯莉的母親共同擁有,每人有1/3的所有權。

    但是羅特坎很快就發現,金伯莉在外面一直宣稱這是她的夜總會,好像她是韋切斯特冒出來的富婆一樣。“她成為社交圈裏的寵兒,更讓我惱火的是,她喜歡和別的男人打情罵俏,甚至上床。”

    2000年10月,就在“海妖”開業後不久,羅特坎終於忍不下去了。他在一天早上6點帶著武裝警衛查封了“海妖”,並給金伯莉送去了法律通知書,告訴金伯莉,她已經不再是自己的合夥人了,此外還發給她一份私人通知,宣佈把她趕出自己的生活。金伯莉頓時慌了神,一天之中給羅特坎發來幾十封語音郵件,否認對她的指責,並稱羅特坎誤會了她。幾個星期後,當她撥通羅特坎的手機,承認錯誤並答應給他想要的一切時,羅特坎心軟了,同意第二天見面。

    此後兩人又和好如初,情人節還雙雙跑到邁阿密度假。但是恩愛的日子沒有維持多久,回到紐約後,一位朋友告訴羅特坎,金伯莉和“海妖”的經理有染,當初正是她極力勸説雇用此人的。羅特坎氣急敗壞,但他沒想到還有更麻煩的事在等著他。

    2001年4月,他和家人像往年一樣來到邁阿密,準備在這裡過猶太教的“逾越節”。可是剛到不久他就接到了銀行打來的電話,通知他前幾天簽的一張支票因為沒錢而無法兌付,隨後他又接到第二個電話,稱其他幾張支票也有類似問題。羅特坎心裏一沉:自己擔心的事情終於發生了,自己挪用客戶委託他保管的資金的事露餡了。

    羅特坎雖然是個成功的房地産律師,但年薪也就在50萬—75萬美元之間。如果説這筆錢用來給金伯莉買禮物、租公寓、甚至買房還能勉強週轉的話,在“海妖”上一下子投入200多萬美元則不是他力所能及的範圍了。而實際上,自從與金伯莉交往以來,羅特坎一直在偷偷挪用客戶委託他保管的資金。如果客戶將他告上法庭,他不僅會失去律師資格,還有坐牢的危險。

    一位律師朋友告訴他上策是和受害者達成“還款協議”,以爭取時間來籌集資金。羅特坎請求債主們寬限30天,在此期間他籌到了30萬美元,但那只是他挪用金額的1/10。第三十一天,債主中受損失最大的阿爾弗萊德格魯納到曼哈頓地區檢察官那裏正式起訴了羅特坎。

    羅特坎對妻子肖妮説自己生意上遇到了麻煩,被人騙了,現在只有賠錢。可是在聽證會上,當檢察官陳述完案情經過後,每個人都目瞪口呆了。他們根本想像不到羅特坎與一個脫衣舞女秘密生活了4年半,肖妮更是第一次聽説金伯莉巴比利這個名字。聽證會後她很快按照猶太教的傳統與丈夫辦理了離婚手續。

    遲到的懺悔

    羅特坎入獄後不久,金伯莉就想把他給自己買的那套房子賣掉。金伯莉稱買房的5.5萬美元的預付款是她支付的,那是她跳脫衣舞的積蓄,因此有一定的産權,羅特坎則説她一個子兒也沒掏。現在法庭正在就此事進行調查。

    這件事也使羅特坎進一步看清了金伯莉其人以及他們之間這段荒唐的愛情。“我為她進了監獄,身無分文,她卻想獨自賣掉房子。”但金伯莉卻對他的指責不以為然,“他想把我描繪成自私卑鄙的壞人,但他這樣做完全是自願的,是他挪用別人的錢,我沒有參與。他想指責我毀了他的生活,但他是個成年人,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我知道他對我有許多浪漫的想法,但我多次告訴過他,我們只是朋友,最好的朋友,僅此而已”。

    在獄中羅特坎悔不該當初,這段糊塗的愛不僅毀了他如日中天的事業,破壞了他長達21年的婚姻,也讓他的3個兒子蒙羞受辱。

    


金伯莉

     《環球時報》 200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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