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滾與時尚的親密接觸  

     時裝界勁吹搖滾風

    金屬亮飾閃閃發光的緊身上衣,配上短而又短的熱褲,柔美的玉腿下,足蹬底部厚厚的松糕鞋,有三個字可以形容這種紅極一時的風尚,即“搖滾風”。

    聽上去這些都是流行歌壇響噹噹的人物:80年代鼎盛時期的麥當娜,甚至早期的歌壇偶像,60年代的MarianneFaithfull和紐約54號工作室的BiancaJagger,都是這一風格的代表。

    然而,眼下高級時裝界也颳起了一股搖滾旋風,從古姿性感享樂的魅力裝(glamour),到湯米西菲格(TommyHifiger)俗艷花哨的rap歌手裝,這些從前只在演出時偶爾露“崢嶸”的服裝,如今已堂而皇之地登上時裝的舞臺。

    設計師們的著裝甚至也在向搖滾歌手們看齊。Chloe公司的斯黛拉麥卡特尼乃原“披頭士”成員麥卡特尼之女,與搖滾的關係可謂淵源有自。當她身穿大手絹般模樣的三角背心與飾滿花枝圖案的牛仔褲,款款走上T型臺時,她與自己的模特表現出同樣的風格:充滿活力,性感十足。

    多娜特拉范思哲同樣不甘人後。在她所傳達的是一種展露自我的時尚資訊。這與詹尼弗洛佩茲或格瑞哈利維爾身穿坦胸露頸的范思哲服裝登臺演唱時所傳達的資訊,可謂如出一轍。

    音樂是文化的節拍

    縱觀一部搖滾樂發展史,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似乎每一代音樂人都試圖建立起一種強烈的視覺形象,以求與他們的歌聲相映生輝。以“朋克”音樂而論,事實證明,他們的形象要比他們的音樂更加長盛不衰。為什麼時裝、搖滾與rap似乎總是亦步亦趨,如影相隨呢?古姿公司的福特道出了其中的秘密。他説:“音樂是時間在某一時刻的節奏,音樂也是我們這個文化的節拍”。搖滾與時裝最徹底的結合出現在去年紐約大都會博物館服裝協會一年一度的盛會上,在那裏大膽、反叛、頹廢的時裝競相展出,供公眾參觀。

    倫敦巴爾坎中心也將在今年晚些時候舉辦一場名為“搖滾風”的時裝展。此次展覽幾乎囊括了近半個世紀以來,令好幾代人感到震驚與迷狂的服裝,其中最引入注目的展品當推JeanPaulGaultier為麥當娜設計的那件聲名狼藉的冰琪淋蛋卷狀乳罩(想必各位也在電視或其他媒體上瞻仰過它的真容)。事實上,麥當娜以其多變的著裝風格--從嬉皮到80年代的魅力(glam),再從波西米亞風格(bonochic)進而到新世紀前的哥特風格(goth)--集中體現了時裝與搖滾的相互融合。

    性是搖滾與時裝的契合點

    這種趨勢在所有重要的音樂錄影帶中表現得尤為明顯。那些名留青史的搖滾歌手的服裝與現在Chloe或者D&G時裝發佈會上展出的服裝,到底有何共同之處呢?回答只有一個字:性。

    在搖滾樂的初始階段,即當貓王埃爾維斯大扭其臀部的時候,引起轟動的正是他的水晶牛仔褲所流露出的性刺激,這與他演唱的歌曲所起的作用一樣強烈。

    人們對搖滾歌手的著裝總是感到(或是裝作感到)震驚,認為他們在濫用自己的性魅力,這就是為什麼年輕姑娘們總是對他們青眼相加,而她們的母親則要皺眉搖頭的原因。然而,驚世駭俗的新風格很快就會被納入主流文化當中,因此,搖滾樂一直在左右著時裝業。自稱18歲起就向搖滾歌迷兜售喇叭褲的設計師湯米西菲格列舉了有關這方面的一些實例。他説:“只要你回頭看看60年代埃爾維斯的服裝,就可以明顯感覺到飾紐與水晶對時裝的影響。雪兒與米克賈格也起過同樣的作用。凱斯裏查德(KeithRichard)是第一個穿上斑點裝與皮裝的,而過去35年來,滾石樂隊一直是時裝界的偶像。

    時尚有自己的節奏

    最初在社會邊緣人中間形成的搖滾風格,長久以來一直在與主流文化眉來眼去。最新的一個現象是,歌星們與高級時裝界愈發打得火熱。實際上,設計師一直在為搖滾歌星設計服裝,這種搭檔關係有許多成功的範例,例如雪兒與古怪的美國設計師BobMackie,以及麥當娜與Gaultier和范思哲。

    既然黑人街區風格“起源於炫耀非法營利的那些毒品大亨們,你可能會認為,那些令人尊敬的設計師為保持自己的清白,對此會採取敬而遠之的態度。然而,時尚有其自己的節奏。當全世界的青少年都在摹倣rap歌手那種大膽寬鬆的著裝風格時,那些大名鼎鼎的設計師,不論是詹尼范思哲,還是夏奈爾公司的卡爾拉格菲爾德,就不能對這股潮流視若無睹了。

    許多時裝公司敏銳地覺察到,加強與搖滾歌星的合作,會讓他們佔得先機。西菲格借Jewel、lennykravitz和滾石樂隊巡迴演出之際,發起了”湯米搖滾“的廣告攻勢,而麥當娜似乎成了范思哲時裝公司的形象代言人。設計師專門為熟悉的歌星定做服裝的現象也越來越普遍。例如比利時設計師WallerVanBerrendsnck為U2樂隊的Bono設計服裝,亞歷山大麥克奎恩則為DavidBowie最近的全球巡演設計了演出服。

    搖滾風格是否已到末路

    即便搖滾歌手的服裝對社會習俗提出了挑戰,並且引起了傳統社會的震驚,可是一旦它們被設計師們所接納,改頭換面地推上了時裝展臺,打入了豪華街區的精品店,那麼,它們的反叛性又怎麼體現呢?它們的原創性是不是在時裝展中大大降低了呢?

    你可能為爭辯説,將某種風格的服裝送到博物館展覽,意味著人們已經為它敲響了自埃爾維斯等人創立搖滾風格50年來的時裝發展史,你就無法不對一位業內資深人士的這番話表示贊同,他説:“搖滾樂對20世紀晚期的時裝風格影響之大,無論怎樣估價都不會過份。搖滾對視覺風格所産生的衝擊力,無論是電影業,還是時裝業,都無法與之相提並論”。

    新華網 200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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