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衛生部門16日發表聲明説,從今年11月8日起,泰國的大多數公共場所將禁止吸煙。
這項聲明禁止人們在百貨商場、網吧、公用電話亭、美容院、宗教場所、公共廁所和公共交通場地吸煙。
聲明指出,大學、展覽廳、銀行和機場內要設立專門的吸煙室。這項規定將在11月8日起生效。違反規定的機構,將被處以2萬銖的罰款(1美元約合41.7銖);違反規定吸煙的個人,將被處以2000銖的罰款。
泰國衛生部門説,這項議案是為了保護在泰國的不吸煙者的健康。在泰國,吸煙是繼艾滋病、意外事故和結核病之後,導致死亡的第四大主要原因,而且吸煙的習慣也可能會導致染上吸毒。
新華網 200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