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新法例:調戲空姐罰百萬死賴機艙囚三年  

     南韓修改法例,懲處在客機內打手機及吸煙的旅客。建設交通部會在本月二十七日開始,對於不聽從空中服務員勸導或制止,肆意在客機內使用手提電話、吸煙、酗酒滋事或調戲空姐等的乘客,將罰款一百萬韓元,以確保飛機的航行安全。

    死賴機艙可囚三年

    最近修改的《航空器運航安全法》明示:在飛行中的客機內,如作出粗言穢語或高聲喧嘩等騷擾行為、吸煙、使用手提電話、酗酒滋事、調戲空姐、性騷擾女性等,將會被罰款一百萬韓元。這項法令將於本月二十七日正式實施。

    對於飛機早已降落,乘客卻遲遲不下機或佔據機艙示威抗爭時,將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款一千萬韓元以下;對於不服從機長或空勤人員職務上指示的乘客,將處以一年以下徒刑或罰款五百萬韓元。

    可以拒載酗酒乘客

    至於以暴力或威脅妨害機長或空勤人員執行職務,嚴重威脅到飛機與乘客的安全運航及旅行的乘客,將處十年以下的徒刑。

    此外,航空公司可以拒絕搭載酗酒以及不接受安全檢查的乘客,但為了避免乘客蒙受損失,機場內必須設置“航空器利用被害救濟請求接收處”,並且于五天之內,將乘客申報的受損內容及處理結果,通報至消費者保護院。

    南方網 200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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