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死亡率逐年增高 烏克蘭煤礦每年死300人  

     7月7日淩晨1時50分,位於烏克蘭東部頓涅茨克州的“烏克蘭”煤礦發生火災事故,造成35人死亡,10人受傷。這是烏克蘭今年最嚴重的一起煤礦事故。據專家初步估計,火災很可能是因傳送帶發生煤粉燃燒引起的。

    礦工出事,全國上下齊哀掉

    “烏克蘭”煤礦1963年投入運營,礦井深度為1400米。該礦每天産煤量為800噸,有礦工1140名。7月7日火災發生時,有114名礦工在井下作業,除35人死亡外,其餘的人已被救出,但有10人受傷入院。目前,火勢仍在繼續,還需兩三天時間才能撲滅。據了解,事故發生前,礦工只領了今年1月份的部分工資。

    8日,烏總統庫奇馬簽署命令,宣佈7月9日為烏克蘭全國遇難礦工哀悼日,以紀念這次事故的遇難者。烏總理基納赫前往頓涅茨克州參加了葬禮。他説,“這是可怕的災難”,“烏克蘭”煤礦工程技術領導人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政府將對“烏克蘭”煤礦進行技術改造,恢復該礦的生産,為礦工安全生産創造條件,並向礦工遇難者家屬提供資助。

    目前,烏政府已向燃料與動力部撥款400萬格裏夫納(1美元約合5.4格裏夫納),救助遇難礦工和傷員。根據烏刑法有關條款,烏克蘭檢察院已建立偵查組,暫時拘留了涉嫌嚴重違反安全規則的煤礦經理、總工程師和礦井工程師。烏克蘭拉祖姆科夫經濟和政治研究中心主席格裏岑科認為,燃料與動力部長蓋杜克對此次事故負政治責任,應主動辭職。

    設備老化,井下事故特別多

    在世界主要産煤國中,烏克蘭煤礦開採量居世界第十位,但烏克蘭也是世界煤礦事故高發、死亡率最高的國家之一。獨立10多年來,烏克蘭平均每年有300多名礦工死亡,到今年3月為止,已有3400人死於非命。僅去年,烏煤礦就有1.6萬人受傷,其中295人喪命。1989年,烏礦工每開採100萬噸煤死亡1.54人,1999年上升到3.62人,2000年達到4.4人。

    烏克蘭現有209座煤礦,其中190座處於運營狀態中。而烏礦業地質條件是世界上最複雜的,其煤礦平均開採深度僅為700米,只有33個礦井是在地下1000—1400米處,這些煤礦75%有甲烷爆炸的危險,35%可能發生煤粉爆炸,22%存在煤炭自燃的隱患。

    烏克蘭煤礦過去發生的重大事故大部分是因為甲烷爆炸所致,而爆炸的直接原因一般是通風和脫氣措施不當,礦井含煤氣、粉塵量過大及監控煤氣、粉塵的設備老化。由於缺乏資金,烏克蘭很難對運營煤礦進行正常的整治和維護,有100多座煤礦已運作45年,卻基本未維修過。近20年來,烏克蘭僅對8座煤礦進行過技術改造,目前全國1/3的煤礦固定設備、運輸裝置已過正常使用期,搶險設備更是過時,不符合現代礦井作業的要求。此外,烏克蘭煤礦爆破材料和技術也不符合要求,35%的事故是在爆破作業時瓦斯與粉塵燃料引起爆炸導致的。工作組織不力、勞動紀律鬆懈也是煤礦事故頻發的誘因。

    有專家認為,烏煤礦事故發生的更深層次原因是未能解決煤炭定價問題。若要從根本上避免煤礦事故,必須在礦區採取有效措施,改變過時的煤炭定價機制,保障對煤礦企業的必要撥款,讓煤礦企業真正轉向市場體制。

    提高安全,每年需投5個億

    針對煤礦事故頻發的現狀,烏克蘭政府曾通過一項決議,計劃在2002—2005年間投入13.6億格裏夫納改善礦工安全生産條件。該決議包括運用高科技的煤礦安全勘探與開採法,對煤礦進行綜合脫氣治理,提高煤礦通風系統的高效性,改善礦工勞動條件和健康狀況,提高搶險水準等。財政部在2003年預算中規定,清償拖欠礦工的部分債務,並對喪失職業勞動能力的礦工給予一次性補助,維護礦工的合法權益。政府有關人士認為,若要從根本上提高全國煤礦安全生産水準,每年需要近5億格裏夫納的資金。(黃曉東)

     《環球時報》2002年7月16日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