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不起還躲得起 把家讓給蝙蝠  

     美國佛羅裏達州佈雷登頓市一個名叫格蘭特格裏芬的人近日頗感“不爽”,他的居處本來就不大,只有一間臥室,但如今他連這間房子也沒有了,原來裏面住滿了蝙蝠,他只好搬走,把家讓給這些不速之客。

    格裏芬的屋子裏現在到處都是蝙蝠,他的衛生間裏、水池子裏以及床單上觸目皆是。他對這些動物一點辦法也沒有,因為根據美國的法律,蝙蝠屬於野生動物,據該州生物學教授馬克赫斯特勒説,人們不許殺死蝙蝠,也不能用毒藥或是籠子捕捉它們,只有當它們被確認染上狂犬病後才可以被殺死。不過格裏芬和他的女朋友都被蝙蝠咬傷過,經過當地防疫部門檢驗沒有發現他們被傳染上狂犬病,所以他們不能殺死任何一隻蝙蝠。

    今年49歲的格裏芬無可奈何地説:“我可真慘,每天與那麼多的蝙蝠生活在一起,令人渾身直起雞皮疙瘩,可我對它們一點辦法也沒有,我惹不起還能躲得起,乾脆把房子讓給它們。”

    其實格裏芬對付蝙蝠的惟一辦法就是把房子墻上的洞都堵上,這樣它們就進不來了,哪怕是直徑只有半英寸的洞也要堵上,因為蝙蝠能夠通過這麼小的洞鑽進屋裏來。但格裏芬也不能用這個辦法,至少目前不敢試,因為現在正是蝙蝠為期三個月的繁殖季節,他的家裏有許多小蝙蝠出生,如果他把洞堵死,母蝙蝠就無法進去餵養小蝙蝠了,小蝙蝠就會被餓死,發出特別難聞的臭味,如果那樣的話格裏芬就永遠也別想再住進去了,倒不如先搬出去再想別的辦法。(明伊)

     《北京青年報》 200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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