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美聯社報道,該法律同時規定,年齡低於15歲的男子和13歲的女子如要結婚,必須得到法庭的批准。
伊朗的憲法監護委員會起初以違反伊斯蘭教法為由否決了這項法案,但是經過調停,法案最終得以通過。伊朗議會的議員們稱,這是伊朗改革派的一次勝利,對保障婦女權益有很大意義。
南方網 200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