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天工作制讓菲律賓人為難  

     總統發佈行政令3月底,菲律賓總統阿羅約簽發總統行政令,宣佈從4月1日至5月31日,政府僱員可以每週工作4天,每天工作10小時。至於人們在星期五至星期日,還是在星期六至星期一休息,將由政府各部門以及僱員自行安排,其前提是政府部門的工作不能受影響。在頒布這一總統行政令的同時,阿羅約總統還鼓勵立法、司法以及私營部門也採取同步行動。

    説服阿羅約下達此命令的是菲律賓旅遊部長戈頓。戈頓的助手羅伊在接受筆者電話採訪時説,由於阿布沙耶夫組織綁架外國遊客造成的惡劣影響,菲律賓旅遊業一蹶不振,許多對外旅遊景點門可羅雀,極需採取刺激措施。他們從中國和日本等國的假日經濟中受到啟發,尤其是當他們看到中國的三大假期帶動交通運輸、旅遊和零售業的增長後,決定重振菲律賓旅遊業。

    有人歡喜有人愁

    阿羅約總統的行政令頒發後,立即引起政府部門、新聞媒體和商界的不同反應。響應最積極的是宿務省省長。貿工部的民新智處長也對筆者説,在4、5月份實行夏季彈性的工作制非常不錯,因為這是學校放假期間,家長可以有更多的時間同孩子們在一起。

    但是,菲律賓總商會工商委員會主任許自裕卻認為,菲律賓經濟本來就不景氣,人們性格比較懶散,政府工作效率不高,假如推廣4天工作制,人們在工作日得延長兩個小時的工作時間,在過度疲勞的情況下工作可能將更沒有效率。

    有些政府工作人員向當地媒體抱怨説,在工作日延長兩小時的工作後,有的人在早上6點鐘就開始上班,有的人則在晚上8點後才下班,由於交通擁擠他們回家本來就已經很晚了,推遲下班使他們更沒有時間為孩子們準備晚餐了。再説,政府僱員提前上班或推遲下班時間沒什麼用,因為人們一般在上午9時至下午5時之間到政府部門辦事。筆者詢問了交通部副部長辦公室的女秘書,她説大多數僱員仍堅持5天工作制,因為他們不想很早上班或很晚下班。

    工人對放假不感興趣

    羅伊告訴筆者,菲律賓一年有11天為法定的全國性假日。此外,阿羅約總統去年10月從中國訪問回來後,受到中國假日經濟的啟發,把去年的耶誕節時間從12月24日一直延長到1月1日。這一決定受到工商界和勞工界的普遍反對。對工廠企業來説,菲律賓生産效率本來就不高,放假時間長了生産受到影響。對許多經常透支的菲律賓工人來説,他們幹一天活拿一天的工資,多放一天假,就會少拿一天工資。再説,許多菲律賓人在銀行沒有存款,他們沒有多餘的錢拿去旅遊。

    對於4天工作制帶來的利弊,人們目前仍爭論不休。菲政府稱,四天工作制還處於試驗和跟蹤調查的階段,如果效果不佳,他們明年就會取消,如果利大於弊,他們今後將堅持推廣。

    《環球時報》 200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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