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收養外國兒童 美國有不少小“聯合國”  

    


美國有不少小“聯合國”

    由於各方面的原因,美國家庭甚至單身者領養兒童,已經成為一個很普遍的社會現象。據統計,在美國被領養的兒童已經達到150萬,佔全美兒童的2%。美國每年有50萬個家庭和個人提出要領養兒童,但在美國能被領養的兒童供不應求,因此有專門機構組織到外國去領養外國的兒童。

    美國家庭對領養外國兒童很感興趣,有的家庭甚至領養幾個國家的兒童,使自己的家庭成為一個“微型聯合國”。這大概與美國本身就是一個多民族的移民國家有關。

    美國人開始大批領養外國兒童是在二次大戰以後。起先是收養歐洲和亞洲的戰爭孤兒。20世紀90年代以前,南韓是美國家庭領養外國兒童最多的國家。據説其中有許多被收養兒童是駐南韓美軍在朝鮮戰爭期間以及以後駐紮在南韓時遺留下來的孩子。美國著名作家賽珍珠曾多次呼籲美國人去南韓收養這些“美國人的孩子”。目前,中國和俄羅斯取代南韓成為美國人領養兒童最多的國家。2001年,美國人領養了近2萬名外國兒童,其中中國兒童有4700多名,俄羅斯兒童有4200多名,南韓仍有1800多名,居第三。

    在美國領養外國兒童手續非常複雜,不僅要通過專門的機構,而且還要美國與有關國家簽訂協議。美國各州都不允許用錢來買領養的兒童。但是,領養外國兒童的家庭通常要給作為中間人的領養機構一大筆錢作為服務費用,這筆錢至少要上萬美元。不久前,美國的一些媒體對領養兒童收費引發的一些情況提出質疑:為什麼領養不同種族兒童的費用不一樣。從美國或歐洲領養一個白人孩子要付3.5萬多美元,領養一個拉美或亞洲孩子要1萬美元,而領養一個黑人孩子只要4000美元。這樣大的差別幾乎是明顯的種族歧視。這與100多年前買賣奴隸有什麼差別?但是領養機構大吐苦水,他們説要收養白人孩子還要花更多的錢做廣告,而且現在歐美地區白人孤兒少,供需不平衡也使白人兒童的收養費用增高。

    美國一個領養問題研究所所長指出,現在領養中的問題在於捲入了金錢。一涉及金錢,道德就不存在了。領養不應受金錢左右。領養機構應該成為非營利機構,經費應主要通過募捐來籌集,這樣,他們就不需要靠收取領養費用來維持。這似乎是比較道德的做法。

    《環球時報》 200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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