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當鋪特別多  

     近日,蒙古警察總局預防犯罪處針對連續發生的當鋪被盜案,對首都烏蘭巴托和其他大城市的當鋪進行了防盜安全檢查。然而,警察在檢查中意外地發現,當鋪中竟存放著大量被盜贓物。

    當鋪特別多

    蒙古的當鋪特別多,僅首都烏蘭巴托就有1000多家,且全部是私營的,主要集中在金店、大商店門口,以及生活服務中心和茶館附近。當鋪的面積不大,大約在10平方米左右,大門上有一個小口,是接取東西用的。因為蒙語中沒有當鋪這個詞,所以,招牌上寫的是俄語,字母后面標著利息數,讓人一目了然。當鋪收取的物品主要以金銀首飾為主,還有家電和地毯等,都是老百姓日常生活用品。大部分當鋪的月利息在10%—12%左右。如果典當人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及時贖回,當鋪老闆就有權出售該物品。當鋪出售的東西比較便宜,基本價格為典當時的報價加上利息。

    蒙古當鋪在1990年前就有了,當時國家允許個人開當鋪。但是由於當鋪經常搬家,典當人想贖東西時經常找不著保存物品的當鋪,引發了不少糾紛。為此,現在國家禁止個人開當鋪,但可以以公司名義開。當鋪經營許可證6個月換發一次,這樣既便於管理,又保護了典當人的利益。

    當鋪的興起,是與蒙古人的生活習慣密切相關的。蒙古人沒有存錢的習慣,貸款做生意,借錢過日子是最普遍不過的了,幾乎每個家庭都有債務。當鋪因為手續簡單,漸漸地就成了蒙古老百姓自己的“銀行”:家裏沒錢交水電費了,過年過節了,就當點東西,等有了錢再贖回來。本報記者站附近有位好酒的老頭,妻子不給他酒錢,他就把結婚戒指拿去當,妻子和孩子沒辦法,每次又到當鋪把戒指贖回來。

    贓物的“好去處”

    據蒙古警察總局預防犯罪處統計,在蒙古發生的眾多盜竊案件中,有20%—30%的贓物送進了當鋪,因為當鋪可以當場給現金。當鋪老闆根本不用考慮贓物積壓在手裏,每天都有一些人專門到當鋪詢問收購東西。在當鋪裏經常能看到中國元朝時期的銅佛像、明清時的鼻煙壺等古董,據説價格很便宜。

    針對盜竊案件增加、大量贓物經當鋪轉手的現象,近期,蒙古出臺了一條規定:如果當鋪收取並轉賣贓物,警察機關將對當鋪老闆處以刑事拘留、沒收贓物和關閉當鋪的處罰。現在當鋪老闆在收受物品時,不僅要看典當者的身份證,還要登記居住地址和身份證號碼,以備檢查之用。如果手續不全,無論東西多好多便宜,老闆也不敢收。

    放高利貸風險大

    在蒙古,當鋪既可以做典當生意,國家也允許其放高利貸。一些人因生意資金週轉不開、孩子出國學習等原因,手頭需要大量的現錢。如果從銀行貸款,因個人信用、償還能力和手續複雜等因素,許多人拿不到銀行貸款。儘管當鋪的月利息高些,但由於手續相對簡便,人們還是願意去當鋪貸款。如果你想貸到數額較大的現金,只要抵押房屋或汽車等大件物品,寫個合同,再到公證處公證一下就可以拿到錢了。

    雖然放高利貸來錢快,但當鋪風險也大。面對大數額的借款,當鋪老闆就需要仔細考慮了。比如一個蒙古人抵押房子後拿著錢出國了,如果在規定時間內不連本帶息贖回房子,當鋪老闆只能由法院拍賣後才能拿到相應補償。但是如果房主長期在國外,沒有房主的許可,法院無權開庭受理拍賣,當鋪老闆既不能出租,也不能居住,只能乖乖地等待。

    《環球時報》 2002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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