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內瑞拉對消費者既保護又教育  

    3月15日是國際消費者日,在這一消費者權益日的前夕,記者來到了位於首都加拉加斯解放者大道一側的委內瑞拉消費者與使用者保護與教育委員會,採訪了該委員會的主席薩姆埃爾魯赫先生。

    魯赫先生的介紹首先從委員會的歷史開始。委內瑞拉第一部保護消費者的法律-反壟斷與投機法于1947年8月7日誕生,1974年9月5日成立了保護消費者監理會。1992年5月21日在上述法律和機構的基礎上,成立了消費者保護與教育委員會,1995年這一隸屬於生産與貿易部的機構被正式命名為消費者與使用者保護與教育委員會。

    消費者與使用者保護與教育委員會是政府機構,其職能是執行國家頒布的消費者與使用者保護法,維護、保衛和捍衛消費者與使用者的權益;負責教育、引導消費者和使用者並向其提供相關的資訊;負責有關糾紛的調解並執行相關的處罰。

    據魯赫先生介紹,委員會目前平均每天接待100人次和200個檢舉和申訴電話。一旦申訴被受理,委員會將派人進行調查並負責申訴案的解決。申訴案的解決分為兩種情況,首先是調解:待證據取齊後當事雙方將被約至委員會進行調解,如果雙方能就調解條件達成一致,則糾紛可圓滿解決。二是裁決:如果雙方達不成一致,委員會將視情況給予裁決,裁決的結果將被強制執行。對於證據確鑿且情節惡劣的,委員會有權對其進行20萬(1美元約合900玻利瓦爾)至800萬玻利瓦爾的罰款,必要時還會給予強制關閉店舖15天的處罰。

    正説話間從門外進來一名工作人員手持一袋奶粉和一張表格請魯赫先生簽字,經詢問原來是取證原物和文件。魯赫先生指著奶粉標注有效年份的地方給記者看,上面原來標注的是“有效期截止2000年8月”,但這些字被塗黑了,旁邊被注上了新的日期。魯赫先生對記者説:“這是明顯的欺詐行為,給消費者帶來的傷害是嚴重的。雖然他們沒有直接去殺人,但性質和本拉登沒什麼兩樣。這樣的案件根本沒有調解的基礎,必須對肇事者予以重罰”。

    當然處罰只是委員會工作的一部分,對消費者的教育和引導也是委員會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魯赫先生説,令人遺憾的是保護消費者法是律師們了解得最少的法律,正因如此,對消費者的教育和引導也就更加重要。委員會定期在全國各地舉辦各種形式的講座和培訓班,同時印製大量的小冊子在公共場所散發,讓消費者充分了解自己的權益。

    在過去的時間裏,消費者與使用者保護與教育委員會依法辦事,很好地維護了廣大消費者的利益,這其中不乏像告倒美國通用汽車公司和凡士通輪胎公司那樣的委員會引以自豪的案例。魯赫先生最後介紹説,過去消費者與使用者保護與教育委員會貪污腐敗盛行,根本得不到普通百姓的信任。查韋斯總統執政以後,在他的親自關懷下,委員會的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觀。通過為消費者辦實事,委員會重新贏得了廣大消費者的尊重。

     人民網 200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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