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人沒事“偷”著樂  

     前不久,好萊塢影星薇諾娜瑞德因涉嫌在一家豪華商店偷竊而被拘留。薇諾娜瑞德曾因扮演《小婦人》和《純真年代》兩部電影的女主角而獲奧斯卡提名。按常人想法,她這樣的名人不缺錢,犯不著去“偷”——其實,薇諾娜式的偷盜在美國並不少見,對他們來説,“偷”的是心跳!

    據美國一家零售安全檢查公司的統計調查,美國商店每年因盜竊而造成的損失高達130億美元!該公司稱,隨著美國經濟不景氣,商店營業員減少,這樣的案例每年還將增加10億美元的損失。然而,被偷的東西並不值錢,無非是些口紅、電池、泳裝、DVD光碟、婦女內衣和紀念品之類的小東西!“商店行竊”是19世紀末大規模商品銷售的産物,它應該算是一種現代犯罪。紐約巴納德大學文化史學家利薩蒂爾斯頓説:“消費文化操縱著購物者,削弱著他們對誘惑的抵抗能力。”在商店特別是超市,到處堆放著暖手筒、口紅、糖果、鋼筆等,很方便拿且遠在店員看不到的地方——即使很受人尊敬的家庭主婦們也往往也難以抵擋誘惑。專家指出,到目前為止,商店行竊者大部分是習慣性偷竊,他們患有一種叫做中毒性強制中樞紊亂,而另一部分則是職業行竊者和尋求刺激者,“拿走這‘免費’的東西時,心就‘咚咚’地跳,但一想到自己的袋裏裝了一大包東西,而且將來還能得到更多,那種興奮勁就甭提了。”

    據調查,大多商店偷竊者是“業餘”的,不指望因此“發家致富”,他們的行為動機是多方面的,除了“免費”消費一把外,更多的是尋求“刺激”和“心跳”的感覺,也有的是因為工作不順,心情不好,夫妻生活不美滿等,來拿這檔子事發泄。

     《青年參考》 200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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