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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正在進入法治時代

    二十餘年的改革開放,不僅高速發展了中國經濟,改善了人民的生活水準,更為重要的是極大地推進了大陸的法治進程。在“九五”計劃過渡到“十五”計劃之時,中國終於和進入小康社會同步,邁入了法治時代。

    從1950年頒布第一部法律算起,新中國的立法在經歷了50多年的風風雨雨之後,形成了獨具特色的法律體系框架。據本次人大會議新聞發言人曾建徽先生介紹,中國法律體系形成的標誌是,構成這一體系的七個法律部門(憲法及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式法)已經比較齊全。

    據悉,到目前為止,中國人大已經制定了390多件法律和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國務院指定的行政法規逾800件,而地方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則多達8000件。

    就連長期諱莫如深、多年不提的新聞立法又重新備受關注,去年的全國人大會議期間,有95位人大代表分別提出三項關於建議制定新聞輿論法、新聞輿論監督法等議案,得到了全國人大教科文衛委員會的重視。

    法治時代的一個重要特徵是現代立法民主化,具體表現為實質民主和程式民主,因為法律以社會公眾共通性(即代表最廣泛的意願的選擇)為依據。如今,中國的立法真正將傳統文化上十分欠缺的實質民主和程式民主交給公眾。

    《婚姻法》修改草案徵求全民意見、制訂“十五”計劃綱要向社會徵文、對紅頭文件提請審查等等,以及積極、熱烈回應無不説明公眾民主意識的覺醒。

    中國最高法院不僅決定自今年起有選擇地向社會公佈已經審結的裁判文書,各級法院亦將陸續實施,而且表示要讓老百姓打得起官司、打得贏官司,並將全面推行領導幹部引咎辭職制度,所有這一切又何嘗不是司法公正、審判公開和法律援助的重要實踐。

    人們參與國家政治生活途徑的多元化意義深遠。

    法治不是政治家們的口頭保證,也不是自然而然的事情,需要民主監督。

    比較去年和今年“兩會”代表、委員名單,我們可以發現,除了正常的增補和辭職以外,有數名代表和委員已被依照程式罷免或撤消了資格,這些“落馬”的議員是:全國政協委員王慶錄(原廣西政協副主席,因以權謀私、收受賄賂被撤消政協委員資格)、全國政協委員周文吉(原寧夏政協副主席,因嚴重違反組織人事紀律以權謀私,被開除黨籍、撤消政協委員)、全國政協常委吳文英(原中國紡織總會會長,因以權謀私、違規推薦股票上市,其子從中牟利89萬,被撤消政協委員、常委資格)、全國人大代表張秀髮(原湖南省郵電局黨組書記、局長,因涉嫌受賄罪,被依法罷免)、全國人大代表謝永武(原廈門特貿公司總裁,因涉嫌走私罪,被罷免)、全國人大代表叢福奎(原河北省委常委、副省長,因涉嫌索取、收受鉅額賄賂,被罷免)、全國人大代表張二辰(原石家莊市市長,因涉嫌重大經濟犯罪,被罷免)。

    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是最能印證法治,最能令民意信服的方法。以上的名單就是不錯的例子。

    

    《歐洲時報》200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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